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网络直播员

原告方

庭审全景
3月6日14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承租期间房东卖房 为索损失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20:47]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承租期间房东卖房 为索损失诉至法院”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于某诉称:原告于某与被告靳某于2016年3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靳某将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院落1号楼2301号房屋出租给于某,租期为1年。2017年1月21日,因被告靳某提出要出售该房屋,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靳某向于某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且靳某返还未到期房租5000元和交付的房屋押金3000元,靳某同意一共支付于某11000元,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现被告靳某将房屋出售后拒不支付双方协商约定的支付款项。经于某多次催缴无果,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靳某辩称:靳某并非不支付双方约定的支付款项,原告所诉的应付数额与双方当时协商的数额不一致。由于原告于某在租房期间,将房屋造成了很大的损坏,靳某要求将损失部分扣除,经与原告于某协商,不能达成效果,并且之后原告于某不再同意协商。所有靳某要求扣除原告于某对赔偿房屋损失的金额后再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及未到期房租和押金。
    [14:21:04]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殷文辉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秦华斌担任法庭记录。
    [14:21:53]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4:22:31]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4:22:56]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4:23:17]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于某与被告靳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14:28:49]
  • [原告]:
    原告:于某,女,1986年8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81198608******。
    [14:42:04]
  • [被告]:
    被告:靳某,女,1984年1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公民身份证号码130528198401******。(未到庭)
    [14:42:58]
  • [审判员]:
    本案由审判员殷文辉独任审判,书记员秦华斌担任法庭记录,因被告经合法传票传唤未到庭,本院缺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认为审判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换人审理。双方当事人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因被告靳某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进行缺席审理。
    [14:44:38]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45:4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原告方有无异议?
    [14:46:02]
  • [原告]:
    没有。
    [14:46:14]
  • [审判员]:
    庭前本院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告知书》,原告方对小额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需要本院重申?
    [14:46:31]
  • [原告]:
    清楚,不需要重申。
    [14:46:45]
  • [审判员]:
    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原告方是否听清?
    [14:47:02]
  • [原告]:
    听清楚了。
    [14:47:17]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14:47:31]
  • [原告]:
    原告于某与被告靳某于2016年3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靳某将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院落1号楼2301号房屋出租给于某,租期为1年。2017年1月21日,因被告靳某提出要出售该房屋,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靳某向于某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且靳某返还未到期房租5000元和交付的房屋押金3000元,靳某同意一共支付于某11000元,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现被告靳某将房屋出售后拒不支付双方协商约定的支付款项。经于某多次催缴无果,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租金和支付违约金共计10000元。。
    [14:48:19]
  • [审判员]:
    因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的权利。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14:48:49]
  • [原告]:
    证据1,双方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证明被告尚欠我租金。
    [15:00:43]
  • [审判员]:
    因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
    [15:01:03]
  • [审判员]:
    原告方还有证据吗?
    [15:01:12]
  • [原告]:
    没有了
    [15:01:29]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法庭询问当时人几个问题,当事人需如实回答?
    [15:01:56]
  • [审判员]:
    你们双方有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面还是口头的?
    [15:02:11]
  • [原告]:
    我们双方签字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
    [15:02:34]
  • [审判员]:
    什么时间签订的协议?租赁房屋坐落的位置是哪里?
    [15:02:49]
  • [原告]:
    2016年3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坐落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院落1号楼2301号房屋。
    [15:03:55]
  • [审判员]:
    租期和租金的数额是如何约定的?
    [15:04:39]
  • [原告]:
    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为3000元。
    [15:04:58]
  • [审判员]:
    租赁合同是否到期?还剩几个月没有到期?
    [15:05:13]
  • [原告]:
    没到期,因为被告出售房屋了,还剩两个月租期。
    [15:05:34]
  • [审判员]:
    鉴于被告已经给付你实际产生的租金,你是否坚持你的诉讼请求?是否同意撤诉?
    [15:06:22]
  • [原告]:
    被告确实已经将剩余的租金退给我了,所以我同意撤诉。
    [15:06:36]
  • [审判员]:
    你方如果要撤诉,必须写一份撤诉书。你方是否同意?
    [15:07:05]
  • [原告]:
    好的,我同意。(提交撤诉书)
    [15:07:21]
  • [审判员]: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院口头裁定准予你方撤诉,案件受理费在起诉时是减半收取,本院不再退还,听清了吗?
    [15:07:41]
  • [原告]:
    听清了。
    [15:08:01]
  • [审判员]:
    此案以撤诉方式结案,有无异议?
    [15:13:49]
  • [原告]:
    没有异议。
    [15:14:00]
  • [审判员]:
    现在休庭,看笔录签字。
    [15:14:08]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秦华斌和王跃,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5:14:26]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