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耿宝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 张仲鲁

访谈现场
2024年3月10日下午15:00《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第五场
  • [张仲鲁]:
    “人民群众关心的就是法院需要报告的。”各位观众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央视主持人张仲鲁,您正在收看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主办的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欢迎您的关注!我们的节目在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法治网、北京青年报以及微博、快手、抖音、今日头条、Bilibili等40余家媒体网站上并机直播。您还可以登录中国法院网观看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欢迎您在图文直播下方的网友互动区留言评论。此外,在直播过程中,我们还将组织两场幸运抽奖,参与直播的网友扫描屏幕二维码将有机会获得神秘奖品。今年的系列直播访谈,我们还推出了特别互动环节#连线最高法#,届时将有神秘嘉宾“空降”直播间,与访谈嘉宾互动提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15:00:11]
  • [张仲鲁]:
    下面就进入我们系列直播访谈的第五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在行政审判中体现能动的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本场访谈,我们将围绕人民法院如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更加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进行解读交流。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先生,来与各位网友在线互动交流。欢迎您的到来。
    [15:01:38]
  • [耿宝建]:
    谢谢主持人!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跟大家在线交流,感谢大家对人民法院工作,尤其是行政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15:02:14]
  • [张仲鲁]:
    去年以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15:02:32]
  • [耿宝建]: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专题部署,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审判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同志要求,推进公正司法,行政案件要做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行政审判工作也只有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信任,才能确保政通人和持久实现。
    [15:02:46]
  • [耿宝建]:
    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张军院长多次亲自就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四级法院行政审判干警努力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和“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的司法理念,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推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落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工作要求,通过公正裁判,取信于民,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15:04:20]
  • [耿宝建]:
    在新一届党组新时代行政审判能动司法理念的指引下,2023年全国行政审判整体实现了“稳中求进”。2023年的行政审判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
    [15:05:00]
  • [耿宝建]:
    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1.0万件,同比上升6.4%;结案30.8万件,同比上升3.6%。以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占22.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25.1%,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有那么高的撤诉比例,是因为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很多案件类型不允许调解,所以很多工作呢,是法官们做了工作,达成调解协议了,以撤诉的方式确定的,所以有的专家把撤诉叫做“没有调解书的调解”。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约占52%。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责令赔偿、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形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共5.2万件,占判决结案的34.5%。这组数据较好回应了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质疑。此外,除诉讼案件外,人民法院还办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7.1万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比例为80.1%,不予受理、准予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按撤回申请处理、终结等,共占16.6%,人民法院直接以裁定方式不准予强制执行的比例为3.3%。两者相加近20%。可以说,通过对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的审查与不予执行,同样实现了维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5:05:29]
  • [耿宝建]: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也带头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可以说是自加压力,勇毅前行。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两年试点期满后,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终止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此举十分罕见,也使最高法院直接办理的案件数量骤增,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给最高人民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15:09:09]
  • [耿宝建]:
    但这一战略决策能够更好保障当事人依法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能够更好发挥最高法院再审监督职能、能够更好实现统一裁判标准的功能,更是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组的为民情怀和政治担当、法治担当。面对大幅增长的案件数,最高法院行政庭坚决贯彻落实党组部署的任务,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审理好每一起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直接提审改判与协调化解了一批案件。在办理这些案件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对违法错误行政行为的“支持”,表面上看是维护了行政机关的面子、形象与权威,却可能深层次的损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被判决败诉了,纠正错误了,但人民群众反而由衷赞叹“行政机关败了,党赢了;党赢得了民心、赢得了信赖”。
    [15:09:49]
  • [耿宝建]:
    总体而言,2023年行政审判实现了“稳中求进”,为2024年的“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15:11:32]
  • [张仲鲁]:
    行政案件始终存在“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问题,对此您怎么看,有哪些应对举措?
    [15:11:48]
  • [耿宝建]:
    全面准确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是解决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问题的答案,更是行动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要做实依法监督、协同治理。张军院长多次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将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范围,逐项落实整治措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比如有的高院辖区上诉率已经下降近20个百分点。2023年已结一审行政案件中,四分之一的案件是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较好促进了官民关系和谐。通过综合施策,全国行政一审案件的上诉率已经下降了1.68个百分点。这1.68个百分点,听起来不大,但也都是四级法院法官一个个案件“办”下来的。
    [15:16:58]
  • [耿宝建]:
    比如,院长报告中提到的周某等人诉县政府行政赔偿案,这是一起十分常见的普通征收拆迁引发的“民心小案”,案情并不复杂。2000年,某供销分社因经营陷入困境,组织职工在单位院内集资建房,约定建成后的房屋由职工租赁经营,20年后产权归供销社。周某等人低价获取了房屋,那么遇到拆迁是按照当地的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补偿,还是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补偿,这实际上是个补偿标准的问题。但是,因涉及集资建房、房地分离、工人下岗等多种因素,地方政府财力也很困难,且因当地公安机关两次羁押被拆迁人,导致干群对立情绪严重、矛盾越积越深。当然,地方法院也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在县政府已经明确决定不予赔偿的情形之下,二审法院两次全盘推翻一审法院已经作出的赔偿判决,仍要求政府再次作出赔偿决定,而不是直接确定一个具体的、明确的、可执行的赔偿金额。这就直接导致进入没有终点的循环诉讼当中。为妥善化解该系列案,最高法院派出专班赴当地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几位法官深入一线、俯下身子奔着解决问题去,用了2天3夜,和当地政府和群众面对面、心换心的沟通交流,和政府负责人算政治帐、民心帐,和群众算经济账、成本帐,充分践行能动司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历经3年、4轮诉讼的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既暖了民心、解了心结,又帮助地方实质解决了问题。正是因为最高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的理念,注重协调化解,才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如果不注重“实质化解”,简单就案办案,最高法院也可以维持下级法院裁判,但当地就可能要另外引发更多的案件。群众要的不是诉讼案件,而是他的实体的赔偿、补偿请求能否得到实现。
    [15:18:52]
  • [耿宝建]:
    再如,去年12月3日,《焦点访谈》栏目曾经报道过涉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景区周边环境提升的征收补偿系列案。
    [15:23:18]
  • [耿宝建]:
    因安置补偿迟迟没有到位,张某等112人提起行政诉讼,西安铁路中院收到诉状后,没有简单先立案后裁判,而是在立案前,及时开展协调化解工作,最终原告得到满意补偿,全部撤诉。这个系列案,从表面上看,法官没有下判决,年底考核也可能不计算为案件数量,承办法官“有点傻”,但纠纷没了,群众的实质诉求及时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了。这就是行政法官应当追求的“无讼”效果,就象孔子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古代中药房常有一幅对联:“宁可世间人无病,何妨架上药生尘。”这也应当是行政法官的历史担当与应有的情怀。
    [15:23:36]
  • [耿宝建]:
    咱们想一想,如果一审法官就案办案,依法立案、依法裁判,那么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上又会从112起一审案件演化成112件二审案件、112件再审案件乃至112件信访案件。一审法官通过协调化解,工作量增加了不少,但直接回应群众实体诉求,既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减少了诉累,又有效降低了“案件比”,还促进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景区周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15:26:04]
  • [耿宝建]:
    总体来说,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行政审判必须从传统的就案办案,向“穿透式审判”转变,而不能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注重“结案了事”,不注重“案结事了”。就像一个优秀的医生,面对病人,应该是全面诊断、对症下药,而不能内科只治内科病,外科只治外科病,忽略了疾病是多重因素共同造成的。简单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不能真正治好病痛,反而可能把小毛病“治成”大麻烦,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好医生应当是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好法官应当是标本兼治,案结事了。
    [15:27:01]
  • [耿宝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行政审判工作就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守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信心。行政审判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衡好“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与“官”的严格执法的关系。行政审判法官要用心、用情、用脑,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
    [15:29:01]
  • [张仲鲁]: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一过程中,行政审判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15:30:06]
  • [耿宝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发布了《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我们遴选发布了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保护,企业经营行为也要合法合规。同时,行政机关既要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又要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当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要促进包容审慎监管与善意文明执法相结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涉诉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行政审判的保护力度和温度。一方面,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另一方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监管,推动形成权责明确、透明高效、公正统一的市场监管格局,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可以说,在促进建设统一大市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行政审判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仅大有可为,更应积极作为。
    [15:30:54]
  • [耿宝建]:
    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中,有一个三建公司诉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唯一一个提审改判的案件。
    [15:37:03]
  • [耿宝建]:
    这个案件案情并不复杂:2004年前后,三建公司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部分手续,但用地手续不完整。10年之后,2014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三建公司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即进行建设,属非法用地,决定没收建筑物。最高法院再审认为,对这样一起因政府与企业共同历史原因造成的非法占地,双方都有责任,板子不能只打在企业身上,不能让行政机关违法不担责,让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既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也让企业寒心。因为当年毕竟是招商引资来的,也是在政府督促动工下建设好的,而且已经有绝大部分合法审批手续。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处罚时,应当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及各方责任大小因素,遵循过罚相当、信赖保护等原则,正确对待民营企业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规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理预期和合法权益。最终,最高法院依法改判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保护了企业产权。这个案例,对企业家与行政机关都是一堂教训深刻的法治课:依法依规才是企业长远发展护身符,行政机关有权也不能任性。
    [15:37:18]
  • [张仲鲁]:
    我们注意到少数行政机关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对此前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不依法依约履行,人民法院如何促进行政机关守信践诺?
    [15:37:29]
  • [耿宝建]: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如果行政机关可以不守法,如何要求全民守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随意违约,如何要求企业诚信守约?因此,在征收补偿、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行政管理环节,行政机关尤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约践行对相对方作出的承诺。就像你关注到的,近年来行政协议案件之所以呈现多发高发态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的行政机关诚信意识不足,重签约、轻履约。从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民营企业是签订行政协议的主要主体,行政机关违法签约、不依法或者不按照约定履约,给不少民营企业造成损失,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持定力、增强信心。有的行政机关为短期政绩而违法签约、违规承诺,事后难以兑现;有的“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行政承诺或者不依法依约履行“前任”已签订的行政协议;有的因公共利益需要解除协议后,不依法给予协议相对人合理补偿;等等。
    [15:37:44]
  • [耿宝建]:
    对于这些不守信践诺的行为,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积极调解、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依约履行,保障合同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比如,在某公司诉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协议案中,县自然资源局在不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情况下即签订出让合同,并收取3000余万出让金,后又因为无法及时交地而形成纠纷,法院在调解时明确指出县自然资源局“毛地转让”行为违法,促使其主动退还了出让金。又如,在某公司诉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协议案中,因行政机关“出尔反尔”,在2019年已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又于2022年拒绝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某公司无法采矿,经法院调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回已收土地出让金及利息2亿元。在类似这样的案件中,行政审判始终坚持既依法也依约,既调解也判决,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坚决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较好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15:40:37]
  • [张仲鲁]:
    好的,感谢耿庭长的回答。访谈过半,我们今天特别准备了礼物送给在线观看直播的观众朋友们,请大家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参与抽奖,我们将会抽取5名幸运观众赠送我手中的这本《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该书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于强化对下指导、促进统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标准所出版发行的综合指导性图书。及时刊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对各位法律从业者,关心行政审判的观众朋友们都将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请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参与抽奖。
    [15:41:17]
  • [张仲鲁]:
    抽奖结束了,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直播,在节目的最后,我们还将抽取一轮奖品。
    [15:42:07]
  • [张仲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罚款的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近年来,不少行政罚款案件特别是“小过重罚”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对此,行政审判是如何应对的?
    [15:42:20]
  • [耿宝建]:
    少数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不时发生,引发社会质疑。因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案件比例一直较高,2023年,为12.2%,排名第一。
    [15:42:59]
  • [耿宝建]:
    2024年,我们将严格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要求,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一句话总结,行政处罚要符合法理,也要符合事理情理。
    [15:43:33]
  • [耿宝建]:
    比如,河南某电子公司诉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区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电子科技公司在其网站发布的广告中,有“红外热成像专业检测的最佳选择”的内容,由于《广告法》禁止使用“最佳、最优、最爱”等词语,因此对电子科技公司罚款20万元。电子科技公司认为行政处罚过重,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判决认为,对企业进行处罚时,应在查明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情节轻重、危害后果等因素,做到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本案处理后,行政机关下发了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相关规定及免罚清单,这些举措更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尤其是有助于保护小微企业。这起行政案件可以说真正实现了“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15:44:01]
  • [张仲鲁]:
    刚才您多次提到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
    [15:46:48]
  • [耿宝建]:
    行政处罚中,“过”的大小与“罚”的力度,紧密关联。“过”需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罚”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知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或者说罚款从来不应当是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应当是促成全民守法的抓手。
    [15:47:02]
  • [耿宝建]:
    重庆法院曾经判决过这样一个案例。交管部门在路口未设置单行标志,而是在驶入巷子数十米处的车库出入口设置了禁止继续前行的单行标志。
    [15:48:05]
  • [耿宝建]:
    这就直接造成对这条巷子不熟悉的驾驶员,“进退两难”:继续前行会违法受罚,调头驶回,一是路窄车多,既不安全又耽误时间。不少驾车者只能选择硬着头皮,违法前行。两年时间里,共有5814辆车次因此被罚款、扣分。
    [15:49:15]
  • [耿宝建]: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一个“较真”公民出现才有了改变。原告被处罚后,去法院缴纳50块钱起诉费用,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不应强人所难,执法应该更有“温度”。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法院在全面审查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基础上,依法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并在判决后向交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随后,交管部门将单向通行标志前移了数十米到巷子口,过往司机一目了然,交通违章大大减少,官民关系得以和谐。
    [15:49:39]
  • [耿宝建]:
    行政诉讼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一个个纠正违法行为的判决,推动行政机关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张军院长经常教育我们,“办案就是治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15:52:43]
  • [张仲鲁]: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请您介绍一下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15:53:18]
  • [耿宝建]:
    行政审判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有着更深层含义。要求行政法官要学上医,“抓前端、治未病”,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去年以来,四级法院完成执法办案的同时,更加注重诉源治理,更好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比如,积极参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咨询、重大建设项目合法性论证,充分发挥行政法官的专业优势,提前构筑防火墙、堵塞风险点。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到2023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524家,共化解行政争议61864件,更多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还注重分析研判行政类案高发多发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工作建议,2023年制发行政类司法建议7231件,行政机关反馈6289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837件。
    [15:54:06]
  • [耿宝建]:
    比如,报告中提到的周某请求变更婚姻登记信息案,周某经江苏某法院调解离婚后,在线上办理公积金事项时,发现婚姻登记信息仍为“已婚”,导致无法线上办理。周某申请区民政局将其婚姻信息更正为“离婚”。区民政局认为,婚姻登记系统仅共享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涉及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信息的处理,不属于民政局的职责范围,告知周某无法办理。周某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令区民政局依法履责,周某的诉求得以实现。但行政审判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江苏法院积极做好“下半篇文章”,与民政等部门一道,共同推动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主动互通婚姻登记信息,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防止同类行政争议发生,真正做实了“抓前端、治未病”。
    [15:56:50]
  • [张仲鲁]:
    谢谢耿庭长,您今天介绍了多件极具参考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例。我们注意到,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经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其中也收录了数百件行政案例。这些案例发挥着怎样的加强行政审判指导,引领规范行为规则,促进国家社会治理的作用?今天我们的“连线最高法”环节,有幸请到了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教授,来和我们一起电话连线,聊聊他的体会与感受。
    [15:57:41]
  • [张仲鲁]:
    胡教授您好!今天想向您请教对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看法,有没有让您印象深刻的典型案例?
    [15:58:11]
  • [胡建淼]:
    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它们各有特点,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我认为这是以中国的司法公开,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经上线,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公开性,案例库对我们中国的法制建设,中国的法学理论都会有很大的推进。尤其我是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来讲,我认为这个案例库对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的成熟起了一个很好的推进作用。
    [15:58:30]
  • [胡建淼]:
    因为我们中国行政法治的特点是诉讼先行,就是最早有了行政诉讼制度,然后他反推我们行政实体法理论的成熟,所以这个案例库就起了这个方面的作用。我看到里面有很多案例,与行政法的理论很有关联,它是推进了行政法理论的成熟。比如说关于证券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有它的特殊性,比如说行政机关要认定当事人利用内部信息进行违法交易,你怎么来认定他呢?证据上能够查明某个人知道内部信息,然后某个人又告诉了另外一个人,就是通过电话、通过约会这个证据都有,那么另外一个人呢,知道这个信息以后就去买股票,买了股票以后马上又去放出,然后赚了几百万、上千万。你看这个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这样一个基本的一个事实,但是深层次的证明他到底有没有告诉他,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承认,你没法认定,他说甲方是知道内部信息,甲方也给我通过电话,但他没有把内部信息告诉给我,我去买的股票是我自己判断去买的,对不对?所以这时候按照传统的行政证据理论,我们很难构成一个证明标准,就是难以证明他确实告诉过某人内部信息,然后某人利用内部信息去进行交易了。
    [15:59:36]
  • [张仲鲁]:
    谢谢胡教授!刚才,胡教授谈了自己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亲身体验。同时还涉及了两个有意思的话题,一是人民法院如何支持对利用内幕交易非法买卖股票的处罚。二是行政诉讼制度,对推进行政法学理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作用。请问耿庭长您怎么看这些问题?
    [16:00:55]
  • [耿宝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个重要论断生动、深刻阐释了案例的重要功能。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案例库里的案例,都是法官办案必须参考参照的,不参考参照必须有具体明确的理由。因此,这个案例库,是当事人、律师、学者、法官们的“宝库”,也能够让四级法院的裁判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可预期,从而较好地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和申请再审,推动全社会迈向少讼,减少无理缠讼。胡建淼委员作为使用者的感受,也说明了这一点。
    [16:01:20]
  • [耿宝建]:
    他提到的案例库中的这个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件的被处罚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接触,且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买入又全部卖出,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75万元,并罚款525万元。为了让老百姓更容易打赢官司,行政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在普通的“民告官”案件中,“官”要证明自己的处罚行为合法,而“民”通常并不需要证明自己合法,不需要“自证清白”。这是行政诉讼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作的专门制度设计。但是,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作了特殊规定。因为证券领域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为了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有必要让买卖股票的人也承担适当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证券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基本证明存在内幕交易高度可能性的前提下,如果买卖股票的当事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反证据的,内幕交易就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成立,就要依法从重处罚。行政审判坚决支持新时代金融监管机关强监管严监管,支持金融证券监管“长牙带刺”,严格执法,提高金融证券领域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16:03:42]
  • [耿宝建]:
    胡委员还另外提到了一个有趣的话题。我国行政法治的特点是先有行政诉讼制度,后有成熟的行政法治理论、并逐渐形成依法行政标准。也就是说行政裁判确定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然后大家共同推进并完善了行政执法标准。这是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同时,30多年的行政诉讼实践,极大丰富了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法学的相关理论和行政审判相得益彰。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审判实践,更是推动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立法发展,从而在源头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此有人说,行政诉讼制度是法治建设的“助推器”“风向标”,更是官民关系与社会矛盾的“晴雨表”“减压阀”。
    [16:06:38]
  • [张仲鲁]: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举办了首届同堂培训,成为近年来府院联动的新标杆,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府院联动相关工作情况。
    [16:08:20]
  • [耿宝建]:
    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最大政治优势,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诚如您所注意到的,去年11月7日至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
    [16:08:37]
  • [耿宝建]:
    张军院长和贺荣部长作专题辅导,来自全国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360余名人员同上一堂课,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创建“3+N”工作机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作为“3”个基础工作单位,行政管理领域案件数量较多的中央部委作为协同参与的单位作为“N”,该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布座谈会纪要、发布年度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和工作意见建议、发布典型案事例、选派业务骨干工作交流等方式,促进统一相关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我们计划于2024年第一季度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现在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这实际就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
    [16:09:26]
  • [耿宝建]: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带动示范下,2023年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推动开展省级层面府院联动共计200次。比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制度,率先实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省域全覆盖。山东法院开展“百院千庭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年活动”,共组织各类庭审观摩457次、参加人员10617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涉食药小微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情况,联合监管机关共同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会议纪要。相信随着府院联动机制的日渐成熟完善,该机制在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数量方面的作用将会愈发凸显。
    [16:12:02]
  • [张仲鲁]:
    我们注意到,张军院长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这一工作要求您是怎么认识的?
    [16:13:05]
  • [耿宝建]:
    张军院长的报告为我们做好2024年行政审判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作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党组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2024年工作要点》《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任务。
    [16:13:18]
  • [耿宝建]:
    总体而言,就是五个“做实”。一是做实能动司法。能动司法是推进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行政审判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通过积极主动地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二是做实实质化解。进一步落实“如我在诉”要求,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以一件案解决“一件事”作为考核导向,更加注重一次性、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解决“一人多诉、一事多诉”问题。三是做实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抓前端、治未病”,对不支持行政机关的,着力避免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府院联动、司法建议等,与行政机关共同从行政执法的源头查找原因、改进工作,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分析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四是做实规则引领。进一步落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要求。一方面,对经审查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法予以纠正,明确司法、执法标准;另一方面,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原告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坚决防止突破法律底线的“和稀泥”。2024年最高法院将强力纠错,能改判即不发回,用一定数量的提审改判,主动担当作为,统一四级法院裁判规则。五是做实对下指导。我们正在推进“一网一微一会一刊一书一讲堂”的“六个一”联动对下指导机制:就“法答网”收集到的、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通过“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微信公众号“观点争鸣”栏目引导全国行政法官充分讨论;综合各方意见后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通过《行政审判通讯》进行答疑;对于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撰写解读性文章,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书籍上刊载;对于下级法院亟待解决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裁判标准等问题,通过每个月末面向四级法院举办的“行政审判大讲堂”,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同志进行答疑,实现四级法院行政审判干警“同上一堂课”,统一裁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筹兼顾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对下指导监督力度,赢得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与信任。
    [16:16:20]
  • [耿宝建]:
    我们相信,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能动司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行政审判工作就一定能更好地促进实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行政审判工作就一定能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16:20:12]
  • [张仲鲁]:
    好的,我们今天上午的访谈就先到这里了。明天上午10点,我们将继续为您带来全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主题是“如我在诉 办好民生案件”。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报告解读直播访谈系列节目,也欢迎您在评论区与我们积极互动,感谢您的参与,我们明天见!
    [16: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