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全景

法庭一角

法庭全景

合议庭成员

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被上诉人陈述答辩意见
8月29日10时,一中院“求职节目招录后辞职 李某起诉平等就业权”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09:48:41]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求职节目招录后辞职 李某起诉平等就业权”案,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李某诉称,原告是视力残疾人,2012年因参加北京电视台《就等你来》求职类节目而被中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招录,节目中所招录岗位为“专门录音的后期制作”。节目录制后,中网在线公司将其岗位调整为“视频后期制作”,李某的工作内容受其视力影响,并没有很好完成,后李某辞职。现李某以侵犯其平等就业权为理由,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一审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现提起上诉。
    [09:50:30]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关闭通信设备,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席。
    [10:11:29]
  • [审判长]:
    全体请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审理,上诉人李某因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我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我是审判长温志军,另外两名是代理审判员王国庆和审判员汤平,书记员张颖岚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述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当事人有权提供证人、证物;有权进行辩论;有权自行和解;有权请求调解;有权提起申诉;当事人如果有理由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双方当事人,上述权利你们是否听清楚了?
    [10:14:16]
  • [上诉人]:
    听清楚了。
    [ 被上诉人]:
    听清楚了。
    [10:14:53]
  • [审判长]:
    对本案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申请回避吗?
    [ 上诉人]:
    不申请。
    [ 被上诉人]:
    不申请。
    [10:15:25]
  • [审判长]:
    现在宣布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诉讼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服从法庭指挥,未经法庭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或打断对方发言。是否听清了?
    [ 上诉人]:
    听清楚了。
    [ 被上诉人]:
    听清楚了。
    [10:16:34]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状副本?
    [ 被上诉人]:
    收到。
    [10:16:55]
  • [审判长]:
    请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10:17:44]
  • [上诉人]:
    上诉请求理由:撤销原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应该公开赔礼道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25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诉理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
    [10:24:15]
  • [上诉人]: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与事实相悖。被上诉人有适合的工作但是没有提供。二、被上诉人提供过适合的工作明显不符合事实,一审过程中被上诉人提到过为上诉人提供过工作,但是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因为民事案谁主张谁举证,特别是对于涉及到劳动权益保护的纠纷。
    [10:25:15]
  • [上诉人]:
    三、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为被上诉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上诉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精神伤害,失去了另一个公司的招聘,同时使上诉人在很长一端时间找不到工作。一审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首先上诉人是一级残障人士,在工作过程中、社会生活中、经济生活方面应该同其他公民享有一样的权利,他的公民权利和人格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
    [10:28:21]
  • [上诉人]:
    四、原审判决程序严重违法。《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本案应在7日内立案,但是本案从我们提交起诉书开始两个月才通知我们,一审应该在6个月出判决,但是一审用了8个月才出判决。
    [10:29:19]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一审判决是否同意?对上诉请求意见发表答辩意见。
    [10:30:05]
  • [被上诉人]:
    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与理由。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我方作简要答辩。一、上诉人在上诉状声称在职期间向被上诉人调整适格的岗位问题,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恰恰相反。在上诉人不胜任工作的时候,被上诉人出于对上诉人的自身考虑的情况下,找上诉人谈话。从上诉人自己提交的证据3,也可以得到证实。法庭调查的时候可以具体的核实一下上诉人的证据3中自己的陈述,电话录音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10:32:56]
  • [被上诉人]:
    二、被上诉人提醒法庭注意,是上诉人执意选择的工作,不是被上诉人强行安排的部门工作。因为对其视力的担忧,我们还考虑让上诉人去客服部门工作,当时上诉人明确告诉被上诉人要求在电视部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才与上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是为了树立一个残疾人自立自强的精神。法庭应该注意,一般人来说适合上诉人的工作是对视力要求不高的工作,但是对原告来说其要的是其有兴趣爱好的工作,不是我们故意提供的工作,这是上诉人自己选择的工作。
    [10:35:33]
  • [被上诉人]:
    三、一审起诉的案由是侵权之诉,案由的事实和理由是劳动争议方面的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清楚的,法律适用是正确的。
    [10:37:00]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
    [ 审判员]:
    2012年上诉人参加的这个节目?
    [ 上诉人]:
    是的。
    [ 被上诉人]:
    是的。
    [10:43:08]
  • [审判员]:
    求职意向是什么?
    [10:43:39]
  • [上诉人]:
    跟音频有关的工作。被上诉人参加节目的是副总裁,姓王。当时给上诉人提供的是一个专门录音的后期岗位,月薪是4500元,当时招聘现场承诺是对上诉人完全保护权利的。当时上诉人参加节目是因为知道这些公司中有大概四个公司跟录音相关。
    [10:45:57]
  • [上诉人]:
    上诉人也处于对自己将来前途的考虑,上诉人当时在这种场合下,只考虑跟录音相关的职位。同时上诉人也说好几个月没有工作,上诉人当时经济状况不好,房租都负担不起了,还是希望找一个工作要挣钱。
    [10:46:24]
  • [审判员]:
    被上诉人,过程是这样吗?
    [ 被上诉人]:
    当时我们承诺的是一个电视制作部的录音包括后期制作,我们所提供的也是我们承诺的工作。
    [10:47:20]
  • [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混淆视听,录音后期制作跟视频有关系,这只是对方的一个陈述,没有事实依据,对方应该拿出证明。上诉人已经明确表示要找与音频相关的行业,对方的承诺已经使上诉人有理由相信对方提供的工作就是专门录音的工作。
    [10:48:38]
  • [审判员]:
    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所安排的后期技术岗位工作与节目中的承诺是否一致?
    [ 上诉人]:
    不一致,对于视力障碍的上诉人是一种歧视和侮辱。
    [10:50:06]
  • [审判员]:
    被上诉人,你方说一下什么是后期技术岗位?
    [ 被上诉人]:
    对初步制作的视频让上诉人来进行剪辑。
    [10:51:22]
  • [审判长]:
    就是上岗考核上写的内容?
    [ 被上诉人]:
    是的。
    [10:51:50]
  • [审判长]:
    上诉人看到工作内容的时候是否清楚将来要做什么工作?
    [ 上诉人]:
    当时上诉人是8月上的节目,10月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就这个问题提出过异议,在节目中承诺的是录音的工作,但是实际提供的是关于视频的工作。
    [10:52:43]
  • [审判长]:
    上诉人已经意识到承诺的工作与实际的工作不一样,当时自己是否知道自己能否胜任?
    [ 上诉人]:
    上诉人想尝试一下。
    [10:53:36]
  • [审判长]:
    当时是否提出过更换岗位?
    [ 上诉人]:
    当时提出了,一直都提出,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被上诉人的许可。
    [10:54:11]
  • [审判长]:
    签订劳动合同后实际工作多长时间?
    [ 上诉人]:
    2012年10月11日签订的合同,2012年11月27日解除的劳动关系,不到两个月。
    [10:55:15]
  • [审判长]:
    当时是上诉人自己提出的辞职?
    [ 上诉人]:
    不是自己提出的,是在被上诉人的胁迫下解除的。
    [10:55:58]
  • [审判长]:
    胁迫是否有证据?
    [ 上诉人]:
    我认为应该是对方提供没有胁迫的证据。
    [10:56:33]
  • [审判长]:
    当时怎么胁迫的?
    [ 上诉人]:
    被上诉人当时已经决定了让上诉人离职,作为劳动者不离职也得离职,劳动者完全是被动的。上诉人如果被除名可能对今后找工作有影响,不如自己离职更好。
    [10:57:20]
  • [审判长]:
    辞职理由标示的身体不好,试用期未满等,是否是上诉人写的?
    [ 上诉人]:
    确实是上诉人本人签的,基于刚才我说的原因,上诉人是处于万般无奈。
    [10:58:20]
  • [审判长]:
    被上诉人,上诉人工作一个半月是否能胜任岗位?
    [ 被上诉人]:
    我们已经将岗位降低了要求。
    [10:58:54]
  • [审判长]:
    过程中是否提出更换岗位?
    [ 被上诉人]:
    不但没有,是我们跟他说让他调到客服部门,对方不同意。
    [10:59:32]
  • [审判长]:
    客服部门收入是多少?
    [ 被上诉人]:
    跟对方工作的岗位是一样的。
    [11:00:07]
  • [审判长]:
    上诉人辞职的原因?
    [ 被上诉人]:
    当时给对方安排了两个岗位工作,各方面都很帮助,可能是对方没有达到考核标准,也应该是视力问题,上诉人想找其他工作。
    [11:02:03]
  • [审判长]:
    你们是否说过上诉人没有达到标准将其除名等?
    [ 被上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怎么能解除合同?
    [ 被上诉人]:
    不能适应工作。
    [11:02:43]
  • [上诉人]: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时上诉人就提出了异议,当时考虑在试用期中公司有其他工作,被上诉人没有提出调岗,当时上诉人想考虑跟声音更接近的岗位
    [11:03:35]
  • [审判长]:
    当时是否有适合上诉人的岗位?
    [ 上诉人]:
    如果上诉人去客服岗位上诉人应该也是能接受的。
    [11:04:21]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其他岗位是否适合上诉人?
    [ 被上诉人]:
    根据上诉人个人的爱好兴趣,除了客服和给其安排的工作外没有了。
    [11:05:09]
  • [审判长]:
    双方对事实是否有补充?
    [ 上诉人]:
    作为被上被人明明有适合上诉人的岗位,但是为了对方私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残疾人李某精神上物质上进行了很大的损害,在招聘过程中我认为就是一种欺骗行为。其他没有补充了。
    [11:06:19]
  • [被上诉人]:
    一、关于被上诉人承诺与录音相关的问题,上诉人存在误解。二、我希望法庭调查一下,上诉人自己提供的证据3。
    [11:06:46]
  • [审判长]:
    双方是否有新证据提交?(法官告知双方新证据涵义)
    [ 上诉人]:
    没有新证据。
    [ 被上诉人]:
    没有新证据。
    [11:07:10]
  • [审判长]:
    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11:08:08]
  • [上诉人]:
    被上诉人所侵害上诉人的人格权是平等就业的权利,法律依据就是第三条。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岗位与薪金不相符,岗位要求是有关视力的,上诉人李某因为视力原因而辞去了工作。根据本案的事实经过,本案争论的焦点是李某在就业过程中是否受到了歧视等不平等待遇。
    [11:10:17]
  • [上诉人]:
    不平等待遇我已经提到了,不再陈述。本案重点应当是放在李某的平等就业权是否平等。《劳动法》第14条对残疾人就业有相关规定,应该保护残疾人就业的权利。
    [11:11:34]
  • [上诉人]:
    从被上诉人实际提供的工作岗位来看,实际提供的岗位跟录音没有关系,完全不适合视力残疾人士,对方没有提供适合残疾人的相关岗位。另外当时被上诉人违反诚信原则,将前期答应的录音工作,改成了不适合视力残疾人的后期制作。
    [11:20:36]
  • [上诉人]:
    上诉人选择被上诉人处工作就是失去了到另一家公司的机会,到了被上诉人处工作就没有了选择权,只能听被上诉人的安排,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是被上诉人义务,如果上诉人当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失去了工作,这就是一种胁迫,胁迫应该是被上诉人的举证责任。被上诉人没有提供合理的工作机会,导致上诉人被排挤,上诉人没有办法才辞职的。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11:21:43]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1:26:17]
  • [被上诉人]:
    关于平等就业问题,对方认为平等就业权理解有误。从法庭调查的事实来看,是上诉人自己选择的工作,不是我们故意安排的工作,就谈不上有歧视。实际的职位与招聘时的职位是否相同,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对方可以另行主张。
    [11:27:55]
  • [被上诉人]:
    求职节目中我们承诺的是与录音相关的工作及后期制作的工作。在上诉人不适应工作的情况下,对方没有提出调整工作,是我们为对方考虑才为他调整。关于本案案由的问题,一般人格权纠纷,但是对方庭审及上诉状上所陈述的并不是构成一般人格权纠纷的法律要件。
    [11:28:59]
  • [审判长]:
    双方是否还有补充?
    [ 上诉人]:
    被上诉人并不理解我所谓的歧视的概念。对这个概念我对被上诉人表述一下,歧视并不是说有几个人来应聘,录用的别人,而没有录用你。
    [11:30:18]
  • [上诉人]:
    上诉人是视力障碍人士,对方还偏偏提供一个需要视力的职位。对方承诺给上诉人一个音频的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提供的是视频工作。而基于残障的歧视是拒绝提供合理便利。当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为了尝试这个工作不假,尝试工作是基于受被上诉人的强迫,为了挣钱、为了得到这个工作,上诉人是被迫的,其他没有补充。
    [11:44:22]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有补充么?
    [ 被上诉人]:
    关于举证责任问题,上诉人认为其受胁迫应该是我们举证,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胁迫的证据责任是谁。我们为对方提供两个导师提供方便,降低工作标准,我们确实是为了扶持上诉人自立自强。其他没有补充。
    [11:46:24]
  • [审判长]:
    双方还有未尽之言庭审后可以提交,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 上诉人]:
    同意调解。
    [ 被上诉人]:
    同意调解。
    [11:46:45]
  • [审判长]:
    由于法庭时间有限,当庭不再作调解工作。现在进行最后陈述。
    [ 上诉人]:
    坚持上诉请求理由。
    [ 被上诉人]:
    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长]:
    今天就到这里,现在休庭。
    [11:47:28]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
    [11:53:14]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