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外景

通报会发言人员

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常旭东

石东弘副院长

王汇文庭长

刘晓娟副庭长

参会领导及媒体记者

记者提问
8月29日10时,平谷法院“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刘建波。
    [09:56:45]
  • [主持人]:
    今天,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工作新闻通报会。
    [09:57:33]
  •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今天新闻通报会的主持人常旭东。
    [10:17:37]
  • [主持人]: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能在我院举办的新闻通报会上与大家见面!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平谷区人大内司委主任王洪海、平谷区政法委政治处主任曹伯利、平谷区司法局副局长闫军齐以及平谷区工商分局、人力社保局、中保平谷支公司等单位的领导莅临此次活动。
    [10:22:27]
  • [主持人]:
    “六难三案”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我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通过强化群众工作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院积极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问题,为解决“六难三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让人民群众在进入法院之初便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10:22:57]
  • [主持人]:
    今天安排了两项活动内容,第一项为新闻通报会,有三个议程:一是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同志介绍我院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的背景、意义以及取得的成效;二是由我院立案庭庭长王汇文同志介绍目前我院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的具体做法,并举例说明;三是记者提问环节。第二项活动为现场参观,邀请媒体朋友与各位领导参观我院的立案大厅与立案前调解室,近距离感受我院的立案工作。
    [10:30:27]
  • [主持人]: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新闻通报会的人员:有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同志;立案庭庭长王汇文同志、立案庭副庭长刘晓娟同志。
    平谷区法院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工作新闻通报会正式开始,首先有请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同志介绍我院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的背景、意义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10:31:12]
  • [石东弘]: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10:35:26]
  • [石东弘]:
    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主席曾亲笔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因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在近期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可以说这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枫桥新经验”的延伸。
    [10:36:01]
  • [石东弘]: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即“六难三案”问题。“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的集中表现,其中既有工作态度问题,也有业务能力问题;既有服务意识问题,也有工作作风问题;既有建章立制问题,也有狠抓落实问题,甚至还有司法工作保障不力、人员力量严重短缺造成的问题。司法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救济方式,而立案则是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道关口,意义重大,但与此不相协调的是,“立案难”问题确实存在,并且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将利民便民落到实处,我院对“立案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更新观念,创新形式,切实从根源上破解症结。
    [10:36:17]
  • [石东弘]:
    首先我院积极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四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树立一种理念、创立一项机制、构建一个平台、锻炼一支队伍。树立一种理念,就是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纠纷”的精神,并融入工作实践;创立一项机制,就是根据上述理念,会同区司法局形成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平台,就是要以立案前调解工作室为基础,创建大调解工作体系;锻炼一支队伍,就是指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契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加深与群众的鱼水亲情,打造出一支精于业务、心怀百姓、扎实肯干、清正廉洁的队伍。
    [10:36:38]
  • [石东弘]:
    其次,我院按照“四个一”工作目标的要求,采取设立立案前调解室、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建立大调解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并在破解立案难题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10:37:16]
  • [石东弘]:
    1、当事人诉权切实保障。我院高度重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采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加各业务庭之间沟通协调等多项措施,提高立案审查水平。今年立案庭共收取各类案件8052件,法定期限内立案率为100%,同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向有权机关寻求救济的约150人次;对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当事人仍坚持立案的,为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的案件1件。
    [10:38:04]
  • [石东弘]:
    2、立案前调解成绩喜人。立案前调解室自成立运行至8月26日,共受理案件456件,占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17.5%;其中已审结441件,结案率为97%;调解成功并即时清结的案件313件,占已结案件的71%。现在立案前调解以便民、快捷、经济、高效的优越性获得了更多当事人的认可,这种全新的纠纷解决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立案前调解,并选择立案前调解。立案前调解也真正实现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发挥了调处纠纷的“稳压器”、缓冲矛盾的“减压阀”和融合关系的“粘合剂”作用。
    [10:39:00]
  • [石东弘]:
    3、大调解格局初见成效。我院与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自2010年共同设立行政调解中心以来,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和合同纠纷987件,涉案标的总额为1800余万元。在加强行政调解的同时,我院还积极推进行业调解,并与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商涉保险纠纷的联合调解,共同制定了《涉保险纠纷联合调解实施意见》。行政调解、保险行业调解这两种纠纷解决方式为“大格解工作体系”增加了新的内涵。除此以外,我院还将与平谷区住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仲裁委、医学会、保险协会等部门合作,一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10:39:32]
  • [石东弘]:
    4、特殊群体权益有效维护。我院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的立案进行特别保护。“绿色通道”自今年3月开通后,共接待特殊群体200余人次,成功立案12件。“绿色通道”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了特殊照顾,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
    [10:39:51]
  • [石东弘]:
    5、志愿者服务基地创新建立。今年,我院与高校合作,创建了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基地运行三个月以来,共接待当事人400余人,代写诉状100余份,这不仅使群众充分感受到我院司法为民的情怀,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更普及了法律知识,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10:40:05]
  • [石东弘]:
    6、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了全面评判我院的立案工作,今年我院还创新设立了立案服务评价系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话语权。立案服务评价系统至今,共有965个当事人对立案法官的工作进行评价,其中651人的评价结果是“非常满意”,其余评价结果均为“满意”,没有“不满意”的评价,这也说明了我院立案法官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10:40:26]
  • [石东弘]:
    面对“立案难”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躲避,深究问题根源,切实落实整改,既让立案不再成为难题,使得人民群众在进入法院之初便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也将立案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衔接,为破解“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夯实基础。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并不满意现状,今年,将继续努力,内修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争取人民群众更多的满意与支持。
    谢谢大家!
    [10:40:52]
  • [主持人]:
    非常感谢石东弘副院长的详细介绍。
    [10:41:07]
  • [主持人]:
    下面请我院立案庭庭长王汇文同志介绍目前我院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的具体做法,并列举相应案例。
    [10:41:28]
  • [王汇文]: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立案难”产生的原因以及我院在为民服务,破解立案难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10:42:22]
  • [王汇文]:
    一、“立案难”产生的原因
    近年来,“立案难”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院对“立案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立案难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案件当事人不能提供法律要求的起诉材料,法官依法不能立案,导致当事人认为“立案难”。
    [10:43:11]
  • [王汇文]:
    二是立案法官综合能力不足,诉讼指引和释明工作不到位,有时不能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诉讼材料,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导致当事人认为“立案难”。
    三是法院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立案时特别慎重,有时需要进行立案前调查了解案件背景,案件由程序审查变成实体审查,审查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审查期限,导致当事人认为“立案难”。
    四是法律规定具有局限性,关于立案的规定过于原则,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导致一些新类型的案件“立案难”。
    五是有些职能部门推诿责任,将应由自己管辖的案件推向法院,而法院依法又不能予以立案,当事人对此不理解,认为法院在故意刁难当事人,以此认为“立案难”。
    [10:43:45]
  • [王汇文]:
    由此可见,“立案难”的产生,既有法院内部的问题,也有法院外部的问题,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操作层面的原因。究其本质,“立案难”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之一,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10:44:27]
  • [王汇文]:
    二、我院为破解立案难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1.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活动,设立立案前调解工作室。
    我院党组在今年年初工作会上做出了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的工作部署,将开启人民调解窗口、设置立案前工作室作为我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和司法局经过协商,在我院立案庭设立了联合调解工作室,共同开展了“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于今年3月4日在我院设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现有3名人民调解员。
    设立立案前调解工作室就是为了将人民调解引入到法院工作中来,使人民调解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形成无缝对接。调解员现场办公,立案法官通过审查立案材料,认为有调解可能的,经过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交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诉前调解期限为一个月,案件调解成功后,由法院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调解不成功的,即时转入立案程序。
    [10:45:13]
  • [王汇文]:
    目前,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在我院开展已近六个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充分体现出便民、快捷、经济、高效的优越性。在这里,我先为大家介绍个案例。
    [10:45:39]
  • [王汇文]: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赵某与马某系平谷区山东庄镇山东庄村村民。赵某投资数十万元开办了一个养牛场。今年的清明节,马某在赵某经营的牛棚外道路上烧纸祭祖时,狂风将正在燃烧的祭纸带到牛棚上,瞬间牛棚被引燃烧毁,饲料被烧尽。火灾发生后,平谷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此事故作出认定书,认定此次火灾是马某烧纸所致。赵某多次向马某催要火烧牛棚造成的损失,均未果。无奈之下,赵某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赔偿损失60 000元。经立案法官引导,赵某同意进入立案前调解程序。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联系马某了解情况。马某表示愿意赔偿赵某的损失,但火灾造成的损失不能确定,应通过相关机构进行鉴定。调解员要求双方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赵某提出其饲养的五头奶牛将于近日生产,自己需全天候守护,询问调解员是否能到火灾现场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和立案法官经研究,认为火灾给赵某造成的心理阴影尚未褪去,经济损失亦未得到赔偿,如果因赵某离开养牛场再次给其造成新的损失,赵某的经营将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立案前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便民为民,因此,调解员和立案法官决定于次日到达火灾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员和立案法官认真勘察,仔细询问,耐心劝解,双方于当日达成和解,由马某赔偿赵某经济损失13 000元。当日,马某将赔偿款全额给付赵某,双方握手言和。 这个案件的解决既为当事人省去了鉴定费和诉讼费,同时又做到了及时履行,也省去了以后的执行环节。
    [10:45:58]
  • [王汇文]:
    2.构建“大调解”体系
    2012年9月6日,市高院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立案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倡导“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本院实际,积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组建联动调解队伍,设立联动调解的组织机构,明确联动调解的纠纷范围、程序和职责,建立司法保障机制。”依据该意见,我院与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成立了合同争议、消费者权益纠纷行政调解中心。今年上半年我院与平谷工商分局又进一步加强了该项工作,印制了数千册便民小册子(行政调解宣传手册),加大了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仅上半年就调处了358件,涉案标的额865万元。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在2012年春节前夕,某村委会给全村1000余户村民发放猪肉,每人5斤,方式是村委会出资,委托某肉食品称好重量后装好袋子按户发放。但村民收到肉后,有几户细心的村民发现分量不够,其实不是少许多,只是差了二三两,一下子全村都乱了,有的要起诉,有的闹到区里上访。我们与工商局联系后认为,发放的福利肉缺斤短两属实,但这么多人不宜都到法院起诉,法庭也承受不了这么多案件,就引导其选择行政调解中心解决。工商机关高度重视,与肉食品公司多次交涉,最后决定每户再补发一定的猪肉,肉食品公司也向村民道歉,最后使得这起群体性纠纷得以顺利化解。除此之外,我院还积极与保险行业协会、劳动仲裁委、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多个部门有效联动,共同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0:46:23]
  • [王汇文]:
    3、开设值班庭长窗口,由值班庭长为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类案件的当事人答疑解惑。立案庭设立庭长值班制度,安排副庭长在立案窗口值班,对案情复杂或者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进行辨法析理。每天立案大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达到100-200人,为了保证能让每个当事人都有立案机会,对于疑难复杂、占用时间较长的重大敏感案件当事人,立案法官一般会建议其到值班庭长窗口,与庭长进行直接交流,向其咨询法律问题,诉说自身困难。值班庭长针对当事人的情况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当事人满意而归。
    [10:46:43]
  • [王汇文]:
    4、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将便民惠民落到实处。我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渠道,当事人通过网络预约立案,可以降低时间、金钱、精力等成本。针对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情况,我院立案法官、人民调解员都从群众角度出发,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利用节假日、下班时间上门立案、调解,尽心尽力为百姓化解矛盾,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
    [10:46:59]
  • [王汇文]:
    5、积极与银行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立案缴费难的问题。我院有五个派出法庭,其中有三个法庭所在地无固定的银行营业网点,当事人需要到城区或者就近的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诉讼费,极为不便。为此,我院与银行多次协商,最终达成由银行设立定期巡回收款制度,解决了派出法庭立案缴费难的问题。同时,为了方便群众缴纳诉讼费,银行在我院立案大厅增设取款机,当事人在法院内直接通过取款机取款,便于当事人快速、高效完成诉讼费的缴纳。
    [10:47:26]
  • [王汇文]:
    以上是我院为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在立案阶段所做的一些尝试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这离群众的要求差得还很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进取,不断创新,真正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立案服务水平,让人民满意。
    谢谢大家!
    [10:47:40]
  • [主持人]:
    谢谢王庭长。
    [10:47:56]
  • [主持人]:
    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可就我院多措并举破解立案难相关工作进行提问。
    [10:48:16]
  • [新华社记者林苗苗]:
    所有的案件都要经过调解室先行调解吗?
    [10:49:08]
  • [刘晓娟]: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进入调解室先行调解的。有些案件在性质上是不适合调解的:
    (1)有关财产权属、合同效力等的确认之诉;
    (2)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3)基于当事人一方申请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4)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确认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有些案件性质上合适调解,我们也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适用调解程序的,根据调解自愿原则,这些案件也不能进入调解室调解。
    那么其他案件,经审查能够调解,当事人又同意的,我们会转入调解室进行调解程序。
    [10:49:38]
  • [法制晚报记者王晓飞]:
    所有的当事人都要到立案大厅立案吗?能不能在其他地方立案?
    [10:51:39]
  • [王汇文]:
    不是的,我们法院共有五个派出法庭,其中王辛庄法庭在院里办公,由立案大厅负责立案。其他四个法庭都在基层,分别是东高村法庭、金海湖法庭、峪口法庭和大华山法庭,其中最远的大华山法庭距离县城有五六十里。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四个法庭各有一名立案工作人员负责该辖区的立案工作,为了加强管理,统一立案标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这四个人隶属于立案庭,在是否立案的问题上由立案庭决定。
    [10:52:03]
  • [南方都市报记者吴斌]:
    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都能提供哪些服务?
    [10:56:51]
  • [刘晓娟]:
    我院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立案服务,允许他们可以不通过取号机取号,不用与其他人一起排队等候立案,而是直接到绿色通道窗口,进行即时立案。
    我们还准备了轮椅、花镜等辅助器具供他们使用,对于其中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我们还会提供帮助,指导他们书写法律文书,准备起诉材料。
    [10:58:17]
  • [刘晓娟]:
    可以简单举一个例子,我们曾经受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一位男士, 58岁,身体不好,而且是文盲,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我们为他代写了起诉状,复印了身份证和证据材料,并代他到银行收费处交纳了诉讼费。立案手续办好后,老爷子非常感动,一再握着我们的手表式感谢。
    “绿色通道”开通一个月,立案庭共接待特殊群体100余人次,成功立案12件。“绿色通道”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了特殊照顾,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10:58:50]
  • [主持人]:
    因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如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我们的院长、庭长将在会下接受大家的提问。稍后会有专人带领大家参观我院立案大厅及立案前调解室。谢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参会的各位领导!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00:4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高院给予的技术支持,谢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1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