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姜楠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正在出示证据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1月31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谎称能办考研调剂 签订协议诈骗钱财”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4:08:3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4:09:01]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谎称能办考研调剂 签订协议诈骗钱财”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09:26]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姜楠。
    [14:09:41]
  • [主持人]:
    姜楠,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14:09:55]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4:10:10]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申某系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申某以其公司名义,在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等地,由其本人或其安排的公司工作人员,向被害人李先生等人宣称可以办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事宜,并承诺调剂不成全额退款,后通过签订调剂协议的形式,先后骗取被害人李先生等13人共计人民币152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14:10:27]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10:45]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4:10:58]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4:11:15]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4:11:44]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4:12:29]
  • [被告人]:
    申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河南省襄城县人,大学文化,案发前系北京玉鼎华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4:12:51]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申某诈骗罪一案。本法庭由代理审判员姜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唐福来,赵金立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冯佳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楠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法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出庭为申某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14:43]
  • [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14:18:16]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4:18:40]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8:46]
  • [公诉人]:
    被告人申某系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申某以其公司名义,在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等地,由其本人或其安排的公司工作人员,向被害人李先生等人宣称可以办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事宜,并承诺调剂不成全额退款,后通过签订调剂协议的形式,先后骗取被害人李先生等13人共计人民币15200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请依法审判。
    [14:19:05]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19:41]
  • [被告人]:
    我没有诈骗的故意。钱确实收了。
    [14:20:28]
  • [辩护人]:
    无罪辩护。
    [14:27:3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27:59]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申某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李某等人的陈述、调剂协议。出示委托书、保安材料、调剂协议和收据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教育调剂协议、收据、刷卡存根、报案书、调剂协议、客户回单、教育部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聊天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微博截图、到案经过。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4:28:17]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有何意见?
    [14:32:14]
  • [被告人]:
    有意见。公司从15年才开始亏损。我们之前有办成的。还有我们的退费都用于公司的经营。我没有诈骗。
    [14:33:15]
  • [辩护人]:
    意见同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证据的证明目的不认可。
    [14:34:16]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14:35:03]
  • [被告人]:
    没有。
    [14:42:36]
  • [辩护人]:
    没有。
    [14:42:49]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14:43:02]
  • [被告人]:
    不申请。
    [14:43:33]
  • [辩护人]:
    不申请。
    [14:43:4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44:02]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无误的。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本院认为,被告人申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5:15:23]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5:16:12]
  • [被告人]:
    没有。
    [15:16:30]
  •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5:17:01]
  • [辩护人]:
    1、被告人如实供述。2、主观恶性较小。3、被告人愿意好好改造,尽早退还被害人钱款。请法庭从轻处罚。
    [15:17:3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5:19:26]
  • [被告人]:
    没有。
    [15:19:49]
  • [审判长]:
    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退庭。
    [15:20:0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5:21:2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5:21:44]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5:22:10]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大力支持。
    [15:22:27]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5:22:5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