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长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被告方对证据进行质证

庭审全景
1月30日15时,门头沟法院审理“原告索要工程欠款 被告拒认合同关系”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04:01]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原告索要工程欠款 被告拒认合同关系”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吕某诉称:原告吕某于2017年3月8日起,分别分包了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门头沟区某镇某村、某地区A地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劳务工程。与此同时,原告吕某根据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排,为标的项目工程附近的新4*路、新2*路、某路西延线、某路项目提供零星用工。原告吕某按照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交底,将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各项劳务费和零星用工劳务费共计820885.89元。另,原告吕某对标的项目污水管道施工时,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交底要求为深度3至4.5米。原告吕某实际施工深度超过5米,超挖土方1077.365立方米,按照每方工价20.03元的标准计算,合计劳务费21579.82元。2017年6月4日,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吕某将12名工人留守于工地现场。2017年7月5日,原告吕某的全部施工人员离场。故,其认为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建设工程劳务费499215.89元、超挖土方劳务费21579.82元、误工费64800元,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费用共计591258.71元及其逾期利息。585595.71
    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工程分包合同关系,原告吕某只是涉纠纷分包工程其中一个工序的班组长,且原告吕某的相关劳务费被告公司已支付完毕,因此不同意原告吕某的诉讼请求。
    [15:04:32]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田裴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余婕、人民陪审员李秀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本院书记员黄聪聪担任法庭记录。
    [15:06:20]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5:06:38]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5:06:53]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5:07:05]
  • [审判长]: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吕某诉被告北京某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15:07:31]
  • [原告]:
    原告:吕某,男,1969年6月出生,汉族,无业,住湖南省常宁市胜桥镇某村民小组**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3042516906******。(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某青,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兰,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15:08:12]
  • [被告]:
    被告:北京某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姚某,董事长。(未出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某勇,北京某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宗某,北京某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聂某,总经理。(未出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某征,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15:09:12]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5:10:44]
  • [原告]:
    没有。
    [15:10:55]
  • [被告]:
    没有。
    [15:11:01]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吕某诉被告北京某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今天开庭,双方是否有异议?
    [15:11:18]
  • [原告]:
    没有。
    [15:11:55]
  • [被告]:
    没有。
    [15:12:05]
  • [审判长]: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田裴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余婕、人民陪审员李秀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本院书记员黄聪聪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换人审理。双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5:12:25]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5:13:37]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15:13:43]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的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是否与庭前谈话时陈述的一致?
    [15:14:27]
  • [原告]:
    我们追加了被告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15:23:35]
  • [审判长]:
    二被告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15:23:54]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庭前谈话时陈述的一致,没有变更,我们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我们和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及到原告的工程款项已经结算完毕,都是足额给付了,不存在应付未付的款项。
    [15:24:10]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与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劳务合同,工资已经发放,告我们没有任何道理。
    [15:25:33]
  • [审判长]:
    工程分包关系是什么?
    [15:26:16]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和原告不存在工程分包。
    [15:26:34]
  • [审判长]: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原告的证据是否与庭前谈话时提交的证据一致,有无新证据提交?
    [15:26:56]
  • [原告]:
    我们有一个与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谈话录音,2017年7月7号,第三页最后一大段。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原告的钱已经超过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原告的钱。证明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把钱给原告。第一项支付原告工程款能证明不仅仅是劳务分包合同。
    [15:27:12]
  • [审判长]:
    被告质证意见有无变更?
    [15:36:16]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没有。
    [15:36:28]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对证据二不认可,对证据三照片的真实性不确认,不能确定是涉案工程,责任书的真实性认可,对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均认可。
    [15:36:41]
  • [审判长]:
    被告方有无新证据提交?
    [15:37:31]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当庭提交三份证据;证据一,劳务分包合同,说明我们和原告仅仅是劳务合同关系,涉及仅仅是人工劳务费,我们公司也不涉及工程分包。证据二,原告打的15万的收条证明工人工资15万我已经给付了,不能再找我们要了。证据三工资表和领取表,证明原告在我们这边工作的工人的工资全部结清。
    [15:37:41]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5:38:03]
  • [原告]:
    证据一真实性没办法确认,劳务分包合同不能说仅仅涉及劳务费。证据二,收条的真实性不认可,证据三我们认可工资已经发放到工人手里了。
    [15:38:12]
  • [审判长]: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证。
    [15:38:38]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对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证据均认可。
    [15:38:48]
  • [审判长]: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共给原告多少钱?
    [15:45:29]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算上工人工资合计40多万。收条和工资表都算上。给他4万多让他给工人发工资,结果他没有给工人发下去。
    [15:45:54]
  • [审判长]:
    7月3号书写材料之前有给付吗?
    [15:46:40]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之前没有给过,11万那是器械的钱。
    [15:46:50]
  • [审判长]:
    提交的7月7号录音里面显示蔡某说一个郝某,这个郝某是谁?
    [15:47:14]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是工程工司的员工。
    [15:47:54]
  • [审判长]:
    原告陈述一下被告方的主体地位?
    [15:54:36]
  • [原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承包方,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分包商。
    [15:55:16]
  • [审判长]:
    原告是什么主体地位?
    [15:55:58]
  • [原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那拿工程,自己干不了,分包给原告。
    [15:56:34]
  • [审判长]:
    怎么取得涉案工程的,有约定吗?
    [15:57:14]
  • [原告]:
    仅仅口头有约定,但是没有证据提交。
    [15:57:40]
  • [审判长]:
    陈述一下技术交底的差异在哪里?
    [15:58:00]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不知道原告技术交底哪里来的,我们手里的都有签字的。
    [15:58:09]
  • [原告]:
    我们当时提交的是原件,那被告说说怎么会到我们手上呢。
    [15:58:28]
  • [审判长]: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原告什么关系?
    [15:58:39]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和原告没有任何关系。
    [15:58:56]
  • [审判长]:
    原告,工程做完了有验收报告吗?
    [15:59:34]
  • [原告]:
    有,竣工验收没有。
    [15:59:46]
  • [审判长]:
    原告,对超挖的工程量有无证据?
    [15:59:57]
  • [原告]:
    有照片为证。
    [16:01:25]
  • [审判长]:
    对超挖这一块有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16:01:35]
  • [原告]:
    没有。
    [16:01:43]
  • [审判长]:
    原告,关于协商一致进行超挖有何证据?
    [16:02:05]
  • [原告]:
    没有。
    [16:02:15]
  • [审判长]:
    原告有撤场通知吗?
    [16:03:53]
  • [原告]:
    没有。
    [16:04:04]
  • [审判长]:
    原告,7月3号、4号发工资具体陈述一下?
    [16:04:15]
  • [原告]:
    之前已经支付清楚了,为何3号4号还支付款项呢。
    [16:04:34]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当时就是为了证明我们已经把钱结清,当时我们要求工人本人拿身份证来领取。
    [16:04:47]
  • [审判长]:
    支付两笔款项。
    [16:05:04]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笔给原告,一笔给工人的,我们相当于支付了两笔,之前给原告的已经包含后来给工人的,我们多支付的后续我们要追缴的。
    [16:05:14]
  • [审判长]:
    两笔都是什么形式支付的?
    [16:05:39]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都是现金
    [16:05:48]
  • [审判长]:
    公司怎么走账的?
    [16:06:04]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就是现金,工人工资。
    [16:06:15]
  • [审判长]:
    胁迫有证据吗?
    [16:06:32]
  • [原告]:
    有报警记录,具体的我要和我当事人核实。
    [16:06:41]
  • [审判长]: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原告有劳务合同吗,是怎么取得联系的,工程量是怎么验收的?
    [16:07:02]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之前没有劳务合同,他是班组长只负责工程里的某一项,头一天我告知他第二天的活怎么做,我按照技术交底当天我去现场监督。
    [16:07:15]
  • [审判长]:
    原告要求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6:07:57]
  • [原告]:
    我们索要的就是工程款。
    [16:13:31]
  • [审判长]:
    原告,你索要的是工程款,那么你就要确定被告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分包?
    [16:13:40]
  • [原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我们的就是技术交底,从这个角度看就是一个工程分包。是一个专业分包。
    [16:13:55]
  • [审判长]:
    原告所有的技术交底的取得来源?
    [16:14:27]
  • [原告]:
    当时一式两份,我们自己留存的,我们就自己没有签字。
    [16:14:47]
  • [审判长]:
    其他的技术交底都是原告本人签字吗?
    [16:14:58]
  • [原告]:
    不一定,有时候是一个叫王某的,还有一个姓彭的。
    [16:15:10]
  • [审判长]:
    为何原告认可自己是一个班组长呢?
    [16:15:44]
  • [原告]:
    只是原告的一个气话,当时蔡某刺激吕某说你就是我下面的一个班组长,吕某情急之下说的气话。
    [16:15:59]
  • [审判长]:
    原告,工资表中的工资工人都实际领取了吗?
    [16:31:11]
  • [原告]:
    是原告拿到15万之后预支给工人的,能对的上的是50760元。
    [16:31:23]
  • [审判长]:
    实际领款的表中,工人都实际领取了工资吧
    [16:31:34]
  • [原告]:
    都领取了。
    [16:31:45]
  • [审判长]:
    原告,7月3号那15万什么时候拿到手的?
    [16:31:55]
  • [原告]:
    5月9日拿到一笔,6月10日拿到一笔。
    [16:32:05]
  • [审判长]:
    工资表里的钱是谁来支付的?
    [16:32:13]
  • [原告]:
    是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
    [16:32:25]
  • [审判长]:
    收条上的钱已经实际给付了吗?
    [16:32:44]
  • [原告]:
    已经实际给付了。将近33万和蔡某录音中陈述的一致。我们三月份进场的,但是5月19号补签的劳务分包合同。
    [16:32:55]
  • [被告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一共给了他40多万呢。不是33万。
    [16:33:11]
  • [审判长]:
    开工日期是5月20号,技术交底日期为何是三月份。
    [16:33:35]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需要时间。
    [16:33:46]
  • [审判长]:
    签订合同了吗?
    [16:34:01]
  • [被告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已经签订合同了,但是日期之前是空着的,日期是备案当天我才能填写。合同没有办法造假,因为在建委都备案的。
    [16:34:10]
  • [审判长]:
    下周四提交书面辩论意见?
    [16:34:26]
  • [原告]:
    好的
    [16:34:34]
  • [被告]:
    好的
    [16:34:39]
  • [审判长]:
    双方能接受调解吗?
    [16:34:48]
  • [原告]:
    可以。
    [16:34:56]
  • [被告]:
    可以。
    [16:35:01]
  • [审判长]:
    周四一起提交书面调解意见吧。
    [16:35:14]
  • [原告]:
    好的。
    [16:35:36]
  • [被告]:
    好的。
    [16:35:41]
  • [审判长]:
    双方庭后提交调解意见。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6:36:05]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黄聪聪和王晓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6:38:27]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6: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