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审判席

原告

被告

庭审现场
1月29日14时,石景山法院审理 “房屋设施受损 诉请赔偿损失”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06:10]
  • [主持人]:
    依法公开审理的“房屋设施受损 诉请赔偿损失”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蔡景光担任审判员;书记员倪晓丽担任法庭记录。
    [14:07:25]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董某于2015年从某置业公司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由于该装饰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疏忽大意,没有按照房屋主体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将房屋地板的剔槽擅自拆除,致使房屋的主体结构损毁,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将暖气管不慎打漏,致使暖气水将董某的新房浸泡,使得新装修的榻榻米木质材料被水浸泡,无法再次使用,地板也被水浸泡损毁,还将董某家楼下的住户房顶和床屉损坏,损失惨重,故原告董某将该装饰公司和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装饰公司和置业公司共同赔偿董某各项损失共计30900元。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08:57]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14:09:27]
  • [审判员]: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董某某,女,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街道办事处模式口西里52-6-302号。
    被告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某楼某室。
    法定代表人崔某某(未到庭),董事长。
    被告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某楼某室。
    法定代表人欧某(未到庭),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未到庭),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08:12]
  • [审判员]: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18京0107民初249号原告董某某起诉被告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代理审判员蔡景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倪晓丽担任法庭记录。
    [15:11:47]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5:12:23]
  • [原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
    [15:12:43]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
    [15:12:50]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5:12:56]
  • [原告]:
    本案原告2015年从被告二处购买涉案房屋,本案原告与被告一于2017年9月29日签订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一公司负责原告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园某房屋,但是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被告一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疏忽大意,没有按照房屋主体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将房屋地板的剔槽擅自拆除,致使房屋的主体结构损毁,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公司对工程质量的严重不负责,将暖气管道不慎打漏,致使暖气水将原告的新房浸泡,使得原告损失惨重,新装修的榻榻米木质材料被水浸泡,导致变形,无法再次使用,原告新铺的地板也被水浸泡损毁,不仅如此,还将原告家楼下的住户房顶和床屉损坏。原告认为,造成这种损毁事实的根本原因是被告一公司的施工不当以及出售房屋方交付的房屋本身有一定问题导致的结果,作为被告二的房屋出售方,没能将房屋的毛装修做好,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上述结果有一定责任。关于损毁后的损失赔偿问题,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但被告公司均没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原告被逼无奈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屋内榻榻米装修费用16000元;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屋内地板装修费900元;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床屉损失4000元;4、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顶修补费1000元;5、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租赁费9000元;6、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5:13:16]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15:13:59]
  • [被告]:
    被告京某公司主体不适格,本案原告与被告不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原告向京某公司起诉不当,原告与京某公司之间子存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不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原告与另一被告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如因此发生纠纷,应在原告与另一方被告之间解决,与被告京某公司无关;涉诉房屋所属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质量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京某公司之间不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涉诉房屋已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质量合格,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此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详细意见见书面答辩状。
    [15:53:43]
  • [审判员]:
    鉴于被告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15:54:51]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就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举证,举证时请逐一说明证据名称、内容以及证明目的。
    [15:55:10]
  • [原告]:
    (提交)证据一、限价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证明董某某系该房屋合法所有权人;证据二、发票,证明缴纳房款;证据三、入住通知书;证据四、装修申请;证据五、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证据六、装修管理协议;证据七、某家居票据,证明给楼下造成的损失;证据八、榻榻米收据;证据九、租金收据;证据十、木地板925元的收据;证据十一、装饰装修合同;证据十二、房屋租赁合同;证据十三、照片8张;证据十四、光盘及录音材料。
    [15:55:20]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请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15:56:36]
  • [被告]:
    证据一、二、三均认可,同时说明原告和京某公司之间没有装饰装修合同关系;证据四真实性认可,原告与另一被告之间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证据五、六意见与证据四一致;证据七真实性不认可,原告没有实际支出该费用;证据八真实性认可,但该金额不是原告损失的金额,榻榻米还有残值;证据九、十二真实性不认可,无法核实;证据十意见和证据八一致,真实性认可,但金额不是这个金额;证据十一意见同证据五、六;证据十三真实性需要核实;证据十四另一被告自认将暖气管打坏的录音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均认可,其他的需要核实。
    [15:56:47]
  • [审判员]:
    鉴于被告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
    [15:57:06]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法庭?
    [15:57:22]
  • [被告]:
    (提交)证据一、被告京某公司与原告、案外人李某结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证据二、《房屋接收确认单》,证明被告京某公司主体不适格,本案原告与被告京某公司不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原告向京某公司起诉不当;原告与被告京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证据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涉诉房屋所属建设工程已于2017年9月8日经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17年9月13日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竣工备案,质量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证据四、承诺书,证明原告对暖气管道进行改造,出现漏水情况由其自行承担。
    [15:57:32]
  • [审判员]:
    原告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5:58:20]
  • [原告]:
    证据均认可,无异议。
    [15:58:27]
  • [审判员]:
    鉴于被告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
    [15:58:38]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原件,法庭现予以退还。(当庭退还)
    [15:58:59]
  • [原告]:
    收到。
    [15:59:13]
  • [被告]:
    收到。
    [15:59:22]
  • [审判员]:
    举证质证环节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双方应如实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
    [15:59:36]
  • [审判员]:
    何时发生漏水情况的?
    [15:59:46]
  • [原告]:
    2017年12月,之前有渗水现象。
    [15:59:58]
  • [审判员]:
    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何时给你们弄完的?
    [16:00:11]
  • [原告]:
    2017年10月7、8日。改水电十三天,停工停了一周。
    [16:00:35]
  • [审判员]:
    水电花了多少钱?
    [16:00:43]
  • [原告]:
    约定是4、5千。到现场量说是1.2万元。最后给了7700元。
    [16:00:54]
  • [审判员]:
    实际施工人叫什么?
    [16:01:03]
  • [原告]:
    不清楚。
    [16:01:14]
  • [审判员]:
    签合同人叫什么?
    [16:01:31]
  • [原告]:
    桂某
    [16:01:39]
  • [审判员]:
    怎么找的这个人?
    [16:01:51]
  • [原告]:
    在我们的住处有办公地点。
    [16:02:15]
  • [审判员]:
    改造水电时你们不在家?
    [16:02:23]
  • [原告]:
    是的,不在家。
    [16:02:32]
  • [审判员]:
    钱某是谁?
    [16:02:45]
  • [原告]:
    是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的工长,是监督的。
    [16:02:57]
  • [审判员]:
    被告,你们经过竣工验收,做过打压试验的?
    [16:03:09]
  • [被告]:
    是的。
    [16:03:25]
  • [审判员]:
    验收完后就装修房子了?
    [16:03:41]
  • [原告]:
    是的。
    [16:03:50]
  • [审判员]:
    你和李淑结离婚了,何时离婚的?
    [16:03:59]
  • [原告]:
    是的,2016年离的。
    [16:04:08]
  • [审判员]:
    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吗?
    [16:04:34]
  • [原告]:
    有,没带。
    [16:05:01]
  • [审判员]:
    下次提交。
    [16:05:32]
  • [原告]:
    好的。
    [16:05:46]
  • [审判员]:
    榻榻米的修复费怎么计算的?
    [16:05:57]
  • [原告]:
    榻榻米都坏了,一次性的,泡水了就不能用了,有票据。
    [16:06:10]
  • [审判员]:
    屋内地板装修费主张多少?
    [16:06:22]
  • [原告]:
    主张900元。
    [16:06:31]
  • [审判员]:
    赔偿床屉损失主张多少?
    [16:06:40]
  • [原告]:
    楼下床屉实际6000元,主张4000元。
    [16:06:49]
  • [审判员]:
    房顶修补费主张多少?
    [16:06:57]
  • [原告]:
    楼下的房顶,没修呢。
    [16:07:05]
  • [审判员]:
    房屋租赁费主张多少?
    [16:07:14]
  • [原告]:
    主张3个月的。
    [16:07:22]
  • [审判员]:
    双方还有其他补充吗?
    [16:07:32]
  • [原告]:
    没有。
    [16:07:40]
  • [被告]:
    没有。
    [16:07:48]
  • [审判员]:
    判决书怎么送达?
    [16:07:58]
  • [原告]:
    请求人民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我方送达本案裁判文书。
    [16:08:08]
  • [被告]:
    请求人民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我方送达本案裁判文书。
    [16:08:16]
  • [审判员]:
    根据各方当事人申请,本院将根据当事人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载明的受送达地址通过邮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本案裁判文书。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有异议?
    [16:08:48]
  • [原告]:
    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16:08:57]
  • [被告]:
    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16:09:0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6:09:15]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09:33]
  • [审判员]:
    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6:09:54]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另一被告已自认原告方供暖管道是另一被告施工过程破坏导致,原告的各项损失应依据装饰装修合同关系由另一被告赔偿。
    [16:10:07]
  • [审判员]:
    鉴于被告北京徽某装饰有限公司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辩论的权利。
    [16:10:48]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16:11:0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11:13]
  • [审判员]:
    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16:11:23]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6:11:35]
  • [审判员]:
    现在闭庭,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6:11:4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6:13:16]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