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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9:30,一中院审理“网约车外包服务引纠纷 不认违约条款诉法院”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一中院的网络直播。我院今天开庭审理 “网约车外包服务引纠纷 不认违约条款诉法院”案。在开庭开始之前,先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2016年8月25日,东方车云公司与华唐锦程公司签订《易到用车客服外包项目协议》,约定华唐锦程公司为东方车云公司提供座席外包服务,协助东方车云公司共同完成易到用车的客服工作;东方车云公司提供活动内容及参与活动客户名单,华唐锦程公司根据提供的工作需求,安排客服人员负责接听客户端、司机端来电咨询、工单协调以及投诉处理等呼叫中心相关事宜。上述协议签订后,华唐锦程公司提供了相应服务。东方车云公司至今尚未支付金额为190 5152.32元。
一审法院认为,华唐锦程公司与东方车云公司均应恪守合同义务。本案中,经双方确认2016年10月东方车云公司应付款项,但其至今未支付,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应滞纳金;其提出标准过高要求酌减,该标准并未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故判决东方车云公司支付华唐锦程公司服务费一百九十万五千一百五十二元三角二分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一百九十万五千一百五十二元三角二分为基数,自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东方车云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理由是:违约金条款是格式合同,应属无效,且标准过高。[08:59:15]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庭审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法庭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5)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请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09:35:25] - [书记员]:(1)全体起立。
(2)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09:36:11] - [审判长]:请坐。[09:36:36]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华唐锦程(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09:37:17]
- [审判长]:好的,书记员请坐。[09:38:47]
- [审判长]:现在核实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陈述基本情况。[09:39:54]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2层1507。
法定代表人彭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洪甫,男,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工。[09:40:30]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华唐锦程(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1层112。
法定代表人宗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茶学刚,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彬,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09:41:01] - [审判长]: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42:43]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异议。[09:43:06]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没有异议。[09:43:22]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09:43:41]
- [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法适用二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华唐锦程(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由陈伟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王国庆、白云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陈大林,由书记员赵倬希担任法庭记录。[09:44:00]
-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有如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对方有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有权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有权请求调解或自行和解。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对方上诉请求。各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双方是否清楚?上诉人?[09:44:32]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清楚。[09:45:11]
- [审判长]:被上诉人?[09:45:34]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清楚。[09:45:54]
-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或法官助理、书记员回避?[09:46:10]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不申请。[09:46:29]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或法官助理、书记员回避?[09:46:46]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不申请。[09:47:05]
- [审判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09:47:26]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原审判决第二项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上诉理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服务合同纠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拖欠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本案从原审进行审理,法院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服务费及违约金,上诉人在原审中就违约金约定过高提出过异议,要求调整违约金标准。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同上诉状基本一致。[09:48:03]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了上诉状?被上诉人进行答辩。[09:48:31]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收到了,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合理合法,应依法予以维持。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做如下答辩意见:一、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关于违约金是双方协商好的,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协议约定的条款是双方确定的,双方在订立协议前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该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更何况被答辩人作为大公司处于强制地位,不存在修改的可能,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合法有效的,我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以及协议中的违约金合法有效,被答辩人应履行合同义务。二、被答辩人认为违约金标准过高没有法律依据,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合法有效,法律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及合法诚意,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的稳定性。被答辩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又多次通过和解故意拖欠应付的服务费,其行为恶劣,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审判决。[09:49:59]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根据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和答辩意见,法庭确认一下双方争议焦点问题,本案违约金适用的标准是否恰当,是吗?[09:50:49]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是的。[09:51:06]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是的。[09:51:19]
- [审判长]:对于原审法院确认的欠款的本金数额双方是否有异议?[09:51:38]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09:51:56]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没有。[09:52:10]
- [审判长]:上诉人说一下你们公司要求调整违约金的依据?[09:52:43]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合同法第114条,首先被上诉人在原审就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损失,另外我们认为是有权要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还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本案中按照日千分之一得标准计算高于该规定。[09:53:03]
- [审判长]:你们上诉要求调整到一个具体什么标准?[09:53:27]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最高不高于24%。[09:53:51]
- [审判长]:上次你询问时也是这么说的。[09:54:08]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是。[09:54:32]
- [审判长]:关于原审确认的起付违约金的时间点,从2017年4月1日起这个有异议吗?[09:54:49]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09:55:05]
- [审判长]:被上诉人,关于咱们单位具体造成损失的证据在一审二审有没有新证据提供?[09:55:27]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新证据,主要还是合同依据。[09:55:50]
- [审判长]:对于起算时间有异议吗?[09:56:09]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09:56:28]
- [审判长]:对方主张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不高于24%,你们私下协商是10%?[09:56:43]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这个有一个附加条件是要全部付清。[09:57:47]
- [审判长]:那关于法庭审理最高不高于24%这个标准你确认吗?[09:58:08]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确认,按照民事借贷司法解释是超过36%不保护。[09:58:30]
- [审判长]:那你是不认可?[09:58:50]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是的。[09:59:04]
- [审判长]:你主要损失是体现在哪方面?[09:59:23]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合同约定,我们主张还是以这个为依据,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是同意的,后来因为上诉人出现问题之后,就不认了,就一直拖欠欠款。[09:59:40]
- [审判长]:也没有实际的其他的损失?主要是合同依据?[09:59:59]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我们被上诉人这边如果按24%的标准来的话希望对方可以一次性付清。[10:00:15]
- [审判长]:你说的是调解过程的,你说了一个36%?[10:00:56]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是,有一个条件是超过36%是无效的。[10:01:22]
- [审判长]:现在不是说调解意见,上诉人要求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在相关法律中都有规定,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调整的根据是实际损失,不超过损失的36%,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损失?[10:01:45]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对这个24%的标准是认可的。[10:02:16]
- [审判长]:上诉人,你还是坚持24%的意见吗?[10:02:43]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是的。[10:03:00]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上诉人,你要求按照24%的标准计算本案的违约金?[10:03:18]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是的。[10:03:34]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这个标准予以确认?[10:03:50]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是的。[10:04:17]
-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9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二审阶段可以提供新的证据,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10:04:44]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没有新证据。[10:05:09]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有新证据提交?[10:05:34]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没有新证据。[10:06:10]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0:06:26]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坚持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10:06:42]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坚持答辩意见。[10:06:57]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10:07:16]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双方还在沟通中。[10:07:31]
- [审判长]:意思是要等法院裁决了?[10:07:47]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我们还是希望双方沟通一下。[10:08:01]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协商的话还是按照庭前的调解方案来。[10:08:19]
- [审判长]:那对方还是没有明确的意见,上诉人,你说一下按什么标准计算?[10:08:36]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我们和解是10%,如法院判决的话希望违约金的标准不高于24%。[10:08:51]
- [审判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等法院判决,下面进行最后陈述,首先由上诉人陈述最后意见。[10:09:13]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原审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应予以撤销,坚持上诉请求和理由。[10:09:31]
- [审判长]:下面由被上诉人陈述最后意见。[10:09:50]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请求驳回对方的上诉请求,坚持答辩意见。[10:10:19]
- [审判长]:休庭。[10:10:42]
-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10:12:28]
- [审判长]:上诉人提出了不高于24%的标准是吗?被上诉人也是认可这个标准?同意以这个标准确认本案的违约金?[10:12:50]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是的。[10:13:08]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是的。[10:13:24]
- [审判长]:你们对这个标准是在庭审中都予以了确认,将这个作为法律规定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对该标准予以确认。下面,我们依法对这个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决。下面进行宣判,双方当事人起立,我们已经说过了这个理由: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本院依法改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按24%年利率支付违约金。三、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10:14:03]
- [审判长]:双方是否听清楚?[10:14:54]
- [上诉人 东方车云公司]:听清楚了。[10:15:08]
- [被上诉人 华唐锦程公司]:听清楚了。[10:15:23]
- [审判长]:判决今天就已经向双方当事人宣判了,以今天的日期为准,现在闭庭,当事人阅读笔录,然后在庭审笔录上签字。[10:15:37]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见。[10:19:05]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