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11-04
  【生效日期】2005-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影视网络专有IP地址规划》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05年11月4日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11-2005 《广播影视网络专有IP地址规划》。

  该标准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86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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