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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5]477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生效日期】2006-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发布《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JTJ309—2005)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修订完成的《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09-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船闸设计规范 第五篇:启闭机设计》(JTJ265-87)(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第2.1.2条、第2.1.3条、第2.1.6条、第2.1.7条、第2.1.10条、第2.3.2条、第2.4.2条、第4.3.3条、第4.3.5条、第4.4.6条、第5.1.1条和第5.2.7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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