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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供货商状告家乐福拖欠货款
作者:石庆伟 陈黎明   发布时间:2003-08-20 19: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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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一家供货商向沈阳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供货上百万元,货款却莫名其妙被扣近9万元,讨要两年未果。近日,沈阳天马经济贸易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将沈阳家乐福公司告上法庭。

  8月6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业内人士分析说,这起案件实际是家乐福因进场费问题在沈阳首次引起诉讼纠纷。

  据沈阳天马经济贸易公司介绍,作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在沈阳的经销商,从1999年1月到2001年3月,他们共向沈阳家乐福超市供货193次,货款总额105万元,而家乐福在每次付货款时,都会少付一部分,累计只付给96万元,余下的近9万元货款一直拖欠,天马公司向家乐福超市讨要了两年也没结果,只好诉诸法庭。

  记者就此案曾多次联系家乐福方面的负责人,对方一直没有接受采访。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天马公司被拖欠的这笔货款,实际上可能是家乐福超市从货款中扣除的进店费、促销费等附加费用。沈阳天马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张弘也告诉记者,他们向家乐福超市追讨货款的过程中,家乐福有关负责人也曾说过所扣款项是超市与厂商南孚公司所签合同中规定的店庆费等附加费用。

  张弘说,天马经济贸易公司与家乐福之间没有任何关于附加费的约定,不能把附加费强加在供货商头上。张弘说,供货商都希望自己经营的产品能进入家乐福超市,但是家乐福超市扣掉的费用太高了,差不多相当于自己的利润。他说,经销商的利润约在10%左右,105万的货款,竟有近9万元被扣,再去掉税收、运输费等,公司不但没赚到钱,反倒赔了本。如果当初家乐福超市表明要收附加费,天马公司就不可能向家乐福供货。

  沈阳市总商会供应商商会秘书长车晓辉说,这起诉讼案的发生虽然是个案,但是也反映了沈阳普遍存在的供货商与家乐福超市在进场费上的矛盾。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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