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域外司法

感受柏林
作者:郭 红   发布时间:2003-09-04 11:30:54

AD IN PAGE
    我随法官代表团赴德国柏林学习商法,同时参观了柏林夏洛滕堡区初级法院和柏林州法院商事法庭。通过两周的学习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体系和法院体系、法官及商法中的有关内容有了粗略的了解;对柏林的自然环境、城市交通、建筑风格有了初步的认识,时间虽短,但印象深刻。

    德国法律主要分为两大领域,即:公法与私法。

    公法:是调整个人与公共权力(联邦、州、镇及公法实体)的关系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如联邦与州之间的关系。它包括: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宪法法、国家法和国际公法等。

    私法:是调整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它包括:民法、商法、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私法的核心是德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民法。民法是调整公民的日常生活,包括债法、物法、家庭法和继承法。例如买卖、收益性租赁、借用和赠与;结婚和离婚;抚养请求和监护;继承等。商法包括票据法和支票法、股份法、公司法。

    联邦国家的国家权力分为联邦和州两级。联邦德国有十六个州。州和联邦都设有各种类型的法院,而且每种类型的法院都有若干审级,即审判程序的高低级别。

    法院的审判级别原则上分为三级: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是州法院,审级最高的法院是联邦法院。普通法官的审级从低到高分别是初级法院、州法院(根据案件的意义可能成为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州高级法院和联邦法院。

    职业法官:职业法官在开始职业生涯之前,必须接受至少三年半的法学教育,结束时须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接下来,他们还要作为实习人员完成两年半的职业预备实习,结束时必须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然后再以法官身份工作三年之后,才能被任命为终身法官。职业法官一般到65岁退休,联邦法院法官可以到68岁。初级法官月收入是855欧元,试用期法官月收入在2500至3000欧元之间,任命法官月收入最低是3000欧元。州高等法院庭长是固定工资5800欧元。庭长退休工资是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商事法官:在商事法庭中(商事法庭只设在州法庭)由一名职业法官(做庭长),还有两名名誉法官组成,名誉法官就是商事法官。商事法官须是德国人,年龄在35岁以上,并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人。在审理案件中起协助职业法官的作用。商事法官是由代表商人利益的商事协会中的商人出任,由商事协会提名,州司法局任命,任期4年,可以连任。商事法官没有报酬。

    1月23日,我们参观了柏林州法院。柏林州法院有14个商事法庭,有230名名誉法官,每个庭有14至16名名誉法官。他们都是商人,由柏林市商业协会提名,由市政府司法部任命。以2001年为例,商事法庭一年平均审理案件300件。商事案件的审理周期是平均6个月,3至6个月的占35%。商事法庭的职业法官在开庭前须将案件情况告诉名誉法官,然后征求他们的意见。

    据柏林商业协会主席介绍,商事法官可以一直做下去,他本人做商事法官已经28年了。

    总的感觉德国的法律工作者有着严谨的工作态度。从组织者到授课人,都极为认真。每天的课时安排得很紧凑,上下午各两节,每一节由不同法官或律师来讲授相关的专题,每一位授课人都认真地准备讲义,课后留出一定的时间请大家提问题,每个问题授课人都极认真地加以解答。有的授课人不仅准备了德文的讲义,还准备了英文的讲义,给懂英文的同行提供了方便。培训中心离柏林市很远,他们都是自己乘公共汽车准时来上课,只有提前来的,没有人迟到。

    柏林的自然环境优美,城市内河、湖众多,虽然正值冬季,水中也常常能见到自由自在游弋的野鸭子及叫不上名字的飞禽在水面上翱翔。城市内有大片的树林,空气也很清新、湿润。只是日照时间很短,也许是纬度高又正是冬季,早上8时天刚刚亮,下午4时多天就黑了。很少有晴天,天老是灰蒙蒙的,街上跑的汽车白天也是开着大灯。路上见不到警察维持秩序,车辆行驶非常有序。特别是两条路并成一条路,车辆行驶缓慢的时候也是左一辆右一辆按顺序行驶。柏林的市容给人的感觉是美丽整洁。据说,二战时柏林城市建筑被毁严重。战后政府要求重建明确必须恢复原样,所以我们见到的大多是战后新的“老”建筑,风格古朴,样式迥异。从处于城市郊区的培训中心到柏林市中心,一路上没有相同的建筑。每座建筑都有其独到之处,仿佛走进了城市建筑的博物馆。柏林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思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张军要求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落实
·把握形势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司法保障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切实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 ·践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促和谐
·评论: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肖扬会见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华莱士
·美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环境 ·司法制度,应该更新什么样的司法理念?
·荷兰司法掠影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