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高层 |
沈德咏强调司法为民要求真务实
发布时间:2003-09-06 12:34:26
AD IN PAGE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河北省承德市进行司法改革调研时,与承德中院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座谈。在听取了承德中院的工作汇报后,沈德咏指出,当前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学好理论,践行主题,司法为民。
沈德咏强调指出,司法为民要求真务实,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牢固树立司法爱民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我们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切实做到尊重、相信、关心、爱护老百姓。其次,要大力提倡司法便民,要改“管理型司法”为“服务型司法”。一切改革措施、管理方式以及工作方法都要考虑如何方便老百姓打官司,不能只图自己管理方便、工作方便,而增加老百姓的不便。三要坚持司法护民,在司法实践中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对案件公正、高效的审判和执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四要坚持司法利民,要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司法工作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认认真真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在承德期间,沈德咏还到隆化县法院韩麻营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张博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