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毛泽东文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发布时间: 2003-09-08 13:54:13

AD IN PAGE
    自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政府背叛祖国,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反革命战争以来,全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的情况之中。幸赖我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援助之下,为保卫祖国的领土主权,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解除人民的痛苦和争取人民的权利,奋不顾身,英勇作战,得以消灭反动军队,推翻国民政府的反动统治。现在人民解放战争业已取得基本的胜利,全国大多数人民业已获得解放。在此基础之上,由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业已集会,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聂荣臻、周恩来、董必武、赛福鼎、饶漱石、陈嘉庚、罗荣桓、邓子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马寅初、陈云、康生、林枫、马叙伦、郭沫若、张云逸、邓小平、高崇民、沈钧儒、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李锡九、黄炎培、蔡廷锴、习仲勋、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张东荪、龙云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决定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互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各项政府机关,推行各项政府工作。同时决议: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根据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张家汉:不用扬鞭自奋蹄
1974年,毛泽东和周恩来亲切握手
1973年2月17日,毛泽东、周恩来会见美国基辛格
1972年2月,毛泽东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