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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在广东刑事审判工作会上强调 刑事审判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作者:杨树明 发布时间:2003-09-17 1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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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广东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严打”整治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说,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司法为民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的实处。
沈德咏指出,刑事审判作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秩序、实现正义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是坚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高度,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活动,尤其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要依法保护好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要妥善处理好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要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的观念,对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确保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护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要严格审限意识,重视超审限案件清理工作,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切实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 会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委托大会秘书处宣读了讲话。会议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等50个全省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林填等100个先进工作者及参加“8·15”走私系列案审判工作的立功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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