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高层 |
沈德咏在广州与部分人大代表座谈
作者:张慧鹏 发布时间:2003-10-23 10:28:57
AD IN PAGE
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广州与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座谈,向人大代表通报了最高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有关举措,包括要在11个方面下功夫、建立和完善的11项制度、制定11项司法解释和落实23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内容,得到代表的积极评价和回应。
与会的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司法为民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孔令人代表认为司法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公正司法有利于社会稳定,司法不公则影响社会稳定,司法公正决定于人的素质,因此关键是要注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陈舒代表认为,最高法院在媒体上公布司法解释,向社会各界听取意见的做法很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思想。她指出,公开审判是司法工作的重心,要重视提高庭审水平和裁判质量。吴道闻代表说,近年来全国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好三件大事,成绩显著,建议在法院工作的一些细节方面,体现出亲民形象,让老百姓对司法有信任感。李力代表认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工作越来越关注,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强化司法权威十分必要,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价值取向。郑定平代表对基层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法官的待遇表示关注,他认为各级政府应当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同时呼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不能以罚代刑,要严格依法处理。陈紫芸、李永忠代表坚决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出要确保法院公正司法,就要从立法和制度上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代表们还针对当前法院工作实际诚恳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各级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裁判公正,程序合法,努力解决执行难,加强审判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防腐拒变能力和业务素质。 沈德咏对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他表示,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各级法院要把司法为民落实在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司法爱民、护民、便民、利民,强化亲民意识,树立亲民形象,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张博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