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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人口找到“在家的感觉”
作者:刘太福 发布时间:2003-11-03 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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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杭州市对流动人口实施“市民化管理”工作启动。在该市,流动人口将可以如其他市民一样办理市区公园年票、车辆注册登记、报考驾驶证等,其子女可就近入托和入学,并且还能享受到政府为他们提供的求职、计生、法律援助及岗前培训等服务,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将不再受警方拉网式的清查。 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一些有识之士很早就有呼吁。然而,直到今天,只有杭州市将此付诸行动和实践,率先迈出了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的一步,其首创精神值得肯定。 首先,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有利于改善流动人口的生存状况。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往往居无定所,处于不稳定的生存状态中。在流动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他们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中所起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然而,他们却始终像城市的过客,虽身在城市,却无法融入城市,甚至只能是城市的边缘群体。而有关部门也往往对他们另眼相看,甚至习惯性地视他们为治安的不稳定因素,使他们备受歧视与冷落。 杭州市采取的“市民化管理”,在某种程度上让流动人口享受到市民待遇,给流动人口应有的重视和尊重,使他们能有“在家的感觉”,而不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惆怅,这无疑会激发他们更大的热情和积极性,也有利于保护流动人口的权益。因为受尊重也是一种权益。 其次,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有利于政府公平施政。让流动人口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到市民待遇,体现了政府对流动人口的关注、爱护和一种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作为公民,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得到政府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政府所制定的政策,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城乡之间的差异使公民与公民之间离事实平等还有距离。从对流动人口采取的种种限制,及其他们在城市中的诸多遭遇中,就能清楚地发现这一点。杭州市政府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正是对上述不合理政策的纠偏。这样做,有利于政府为自己准确定位,那就是,政府不仅要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更应该向服务者转变,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 再者,对流动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有利于流动人口对自己公民身份的确认,从而有利于一个公民社会的培养。毋庸置疑,由于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处地位及长时期以来受到的待遇,他们往往会把自己摆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对一些强加于自身的不合理因素,忍气吞声,不能够以法律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一些民工为讨要工资,不断以跳楼相威胁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显然与他们的公民意识淡薄有关。通过对流动人员进行“市民化管理”,让他们享有市民待遇,不再有寄人篱下之感,这对纠正他们的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和心态,提高其对自身公民身份的认同,显然是大有帮助的。而这正是一个公民社会中公民所应该具有的最基础的东西。(原载:工人日报) 来源:来源:人民网 编辑:漆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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