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法官业绩综合评价机制。经过实践和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在提高案件质量和促进办案提速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03年,该院全年新收各类案件6780件,审、执结7502件,结案标的额3.26亿元。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当事人服判率明显提高,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仅为0.65%。 该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健全的监督机制,用动态考核的方法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实际运作,对收结案情况、案件质量情况、卷宗评查情况等实行每月通报,为法官自我管理、自我激励提供确定性的标准和尺度;完善的考核机制,建立法官审判质量档案,把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具体量化为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改判发回率、申请执行率、执行中止率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严格的审限管理机制,通过审判流程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审限预警和领导催办制度,对即将审限届满的案件亮黄灯,并由分管领导督促办理,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同时,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便捷送达,压缩审限,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办案效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