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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武仕用户状告央视虚假新闻案将审理
作者:张博   发布时间:2004-03-17 1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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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1日,被众多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香武仕用户周先生,状告中央电视台涉嫌发布虚假新闻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

    2002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在向全国播出的电视晚会上发布了一条惊人的消息,丹麦原装进口产品“香武仕”音响竟然原产于广东东莞某村。一时间,“假洋鬼子香武仕”的名字传遍了全国,各地消费者纷纷站起来维权。但法院经审理查明,香武仕音响系深圳市众阳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向销售商提供了在丹麦商标局核准注册的“SUNWOODS”、中文“香武仕”商标。同时法院认为,媒体报道和消费者自身对品牌的判断不能构成认定欺诈的条件,也就是说来自中央电视台3·15晚会节目的视听资料证据,并没有被法院采信,因此,广大消费者纷纷败诉。

    本案中的周先生就是众多败诉消费者中的一员。他在观看完央视晚会后,于2002年4月起诉销售商亿腾电器商城,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双倍赔偿。败诉后,又于2003年5月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支持原诉讼请求,但又遭败诉。为此,周先生认为,由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可以证明,中央电视台晚会上发布的“假洋鬼子香武仕”消息是虚假的,并且,正是因为该虚假消息,导致原告损失一、二审诉讼费,并为此耗费了大量精力。因此这一次,周先生将中央电视台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706元及精神损失费1元。

    一直跟踪“香武仕”事件的王海在线网站透露,关于“香武仕”还有一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异现象。2002年3·15晚会中央电视台将“假洋鬼子香武仕”曝光给全社会,而2003年的3·15当天,《中国消费者报》以整版的篇幅为“香武仕”平反昭雪。都是国家级媒体、都在3·15当天,仅仅事隔一年就发生了乾坤颠倒的不同说法,让广大消费者实在不知道究竟应当相信谁?中央电视台是权威性非常高的中央级媒体,这其中的原因,没有媒体给广大受众一个解释交待。

    许多消费者表示,如果此案判决认定是假新闻,中央电视台应当给消费者赔偿损失。如果判决认定是真新闻,那么消费者将以此为新的证据提起申诉,坚决和“假洋鬼子”斗争到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维护中央电视台的权威性和公信性。



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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