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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因为我们是公正的捍卫者
作者:简华良 发布时间:2004-04-19 18: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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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闽西东大门,有一支专门追求公正的队伍,当地群众称他们为“当代包公”,他们克服人少、点多、线长、面广等困难,踏遍万水千山,用他们的公正与效率,赢得了人们的尊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们就是战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漳平市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他们用大写的“人”字,书写着公正与效率,书写着法律的权威,书写着情、理、法的最佳绝唱,川流不息的九龙江之水,记载着一段段人民法官的刚正不阿与为民情怀。 “公正是法院的生命,抓好队伍是维护公正的关键” 2月27日,北京的天空显得格外的晴朗,人民大会堂里涌动着一股股暖流,漳平市人民法院永福法庭庭长陈长奘同志颤抖着双手,从国家领导人的手中接过了“人民模范法庭”的荣誉牌。这个生在乡村,长在乡村,服务在乡村的八尺汉子,第一次掉下了热泪,他哽咽着把喜讯从首都传回远在闽西漳平本部。得此消息,法官们一个个像过年一样,恨不得将这一喜讯告诉所有的人。这是漳平的自豪,也是闽西的自豪,福建的自豪,更是漳平法院执法者的自豪。漳平法院院长梁建新同志得到消息的那一刻,沉默无语,因为他深知,铁肩担道义,丹心铸天平,这一天的到来蕴含着法官们多少的艰辛和汗水,蕴含着家属们几多的奉献与付出。十年的艰辛,十年的无悔,十年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法官们深知权力和荣誉都是人民给的,他们头顶着天平,心存着正义与效率…… “严人必先严己”。漳平法院党组认识到要做到司法公正,首先就必须抓好队伍,而管好队伍最关键的是领导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同时还要有一个严明的纪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该院领导首先从自身做起,不搞一言堂,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班子成员互相团结、互相尊重,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正确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班长和成员的关系。2002年来,院党组和中层领导干部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既学党的现行方针政策,也有法律法规、电脑技能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认真研究处理审判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两状”制度,坚持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各庭科室队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制度,各庭科室队负责人与所属成员签定责任状,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层层管理机制。记得有一次,该院的两名人员上班迟到,也没请假,给本职工作带来失误,当事人颇有看法。院党组认识到,百姓面前无小事,作为法官任何事都要做得最好,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满意。该院以此为契机,召开全院大会,两位同志充分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在会上作了书面检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让群众满意。这件事在全院法官中反响很大,以此形成了一种“人人遵守院规,个个争当好法官”的良好氛围。2003年经过民主推荐、考试考核、任前公示的程序,有4名业务骨干被选拔到中层副职岗位,有5名审判员被选任为审判长,有5名审判员被选任为独任审判员,有11名助审员被提拔为审判员。通过竞岗,有25名法官、书记员在本院内设机构轮岗,促进了法官的良性互动和人员的合理配置。此举在法官中产生很大影响,大家都认识到如果不好好干,就随时有被“下岗”的危险。 漳平法院党组还做到以“情”管人,把从优待警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院领导夜访制度,随时了解法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中的困难,极大地激发他们敬业爱岗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漳平市法院办公室有一位同志刚从外单位调入法院,没有住房,一家挤在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的小房子里。细心的院长梁建新同志得知此事,专门协调解决了该同志的住房问题,使其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使该同志感到自己肩负的重任,明确了自己承担工作所面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漳平法院处处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的真情;每位工作人员过生日的时候,都会收到一束含苞欲放的鲜花和一盒祝福的生日蛋糕;谁生病了,院领导都会带去亲切的慰问;谁的亲人出现意外,全院人员都会自觉伸出援助之手。正是有了这种真情,使法院上下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有效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原本不抱什么希望,想不到只挂了一个电话,法官就为我主持了公道,电话诉讼给我们外地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2003年4月28日,四川籍的邓某通过邮局将起诉状寄到法院诉称,1999年间被告陈某承诺只要原告汇款1700元,公司就可以送药及分红,并可随时退款。经被告介绍药品治疗保健作用及价格优惠问题后,原告便按被告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1700元给被告。之后,被告迟迟未履行承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该款,被告分期返还600元,尚欠1100元拒绝归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还欠款1100元。漳平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为原告办理立案手续后,即通知被告到庭了解情况。经释明法律和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欠款1100元。这不仅大大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的诉讼开支,而且也节省了法院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执行工作曾被人们称为“天下第一难”,难就在于不能使原被告双方都满意;难在于当被告无可供执行财物时让申请人满意。针对这种情况,漳平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执行工作的首位,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总是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邻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有履行能力的,只要有一线的可能就不放松教育工作,促使其自动履行;对须采取强制措施或予以处罚的,在讲清道理的基础上,宣传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取得有关方面的支持和理解,而不是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如,该院在执行申请人漳平市某信用社与陈某、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欠债较多,且长期外出打工未归,被执行人郎某父亲患病住院,儿子又考上大学一时全额履行有困难,一时执行工作陷入疆局。漳平法院当即一方面在不影响其家庭困难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郎某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认真做好被执行人陈某妻子的工作。只要是有机会,或是路遇被执行人陈某的妻子或亲属,就不放松思想教育工作,在讲清道理的基础上,宣传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致使陈某妻子主动与被执行人陈某取得联系,郎某也多次督促,最后全额履行完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务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执行难度大,当事人抵触心理强烈,兑现能力有限,容易引起矛盾激化,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该院对涉及此类案件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执行。2003年12月,四川渠县民工王某远离家乡来到漳平,受雇于漳平人唐某,对唐的危房进行清理垃圾和挖土石方。由于挖基墩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土墙突然倒塌,王某被压伤而致残。漳平法院判决唐某对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某经多次合法传唤未到庭履行义务,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仍无效,于是对唐某依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期限届满后,唐某外出去向不明。此时申请人王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存在误解,认为是法院没有尽力帮他讨回公道,三番五次来法院纠缠。漳平法院执行人员耐心向其讲清执行的基本常识,院党组还考虑到王某是残疾人,免了他的执行费。更让人民感动的是在王某因尿失禁,撒在执行干警衣服上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还毫无怨言把他背回家。看到执行干警的汗水在脸上流淌,闻到自己的尿在干警衣服上散发出恶臭,王某又难堪又内疚,带着哭腔连说:“对不起,对不起!” 为了让王某尽快拿到执行款,2003年10月,漳平法院对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以进一步查明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2月1日,执行人员再次动员各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并耐心做唐某及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历时一年多的外地民工受雇致残,索要赔偿案终于得以完满解决。 “没想到,我不用出门,法官就为我维护了权益,真不知道如何表达谢意” 原告施某,家住福州鼓楼区,被告钟某在福州做花卉生意期间跟施某借了两万元,因经营不善,钟某返回漳平永福后迟迟没还施某借款。施某为了讨回借款整日心事重重,但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苦于无法千里奔波,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一纸诉状寄到400多公里外的漳平市永福法庭,要求法庭判令被告钟某归还借款本息二万余元。法庭收到诉状后,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出发,当即与其联系,告之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帮其办理有关事宜。于是施某通过银行汇款缴费,在三天内办好了立案手续。为了尽可能减轻外地当事人的负担,法庭在送达起诉书后,并未马上安排开庭,而是尽最大努力,耐心地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几番周折,细心释法,被告在充分理解庭前调解的同时,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并同意分期付款。法庭通过电话联系,征得原告同意其分期付款。法庭随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制作调解书,直接送达给被告,邮寄原告亲收。在永福法庭的努力下,原告不出城门,一起千里纠纷得以妥善调处,双方达成和解。远在福州的五十余岁原告施某在接到法庭邮寄的调解书后,不胜感激:“没想到,我不用出门,法官就为我维护了权益,真不知道如何表达谢意。” 漳平法院通过“五心”服务,即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同时区分不同个性的心理,制定相应调解策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借力促调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最短的1天就结案,平均审理周期约为15天,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2003年10月4日,正值国庆佳节,漳平市法院院长梁建新同志却牵挂着一场村民纠纷,他来不及与亲人团聚,却早早来到漳平市永福镇,调解一场常达四年的用地纠纷。 原来,1998年,永福镇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新村建设。李庄村是一个重点村,该村拆迁户李仲武的花圃被规划在内。那年11月19日,李庄村委与李仲武达成协议,李仲武也于当日向该村领起了部分补偿金计352.5元,同时搬出了部分花圃。然而随后不久,李仲武以补偿款少、村里新村建设用地没审批为由,又将花搬回了原地,不但不听村、镇、市有关部门领导的耐心说服教育,而且向省、市土地部门上访,使新村建设出现“中梗阻”,连续拖了四年之久无法施工。这一天,梁院长耐心地向当事人宣传了土地法,对集体用地的使用及审批作了详细说明耐心说教,不厌其烦的过细工作坚持了近8个小时,当事人双方均受到感动,终于在当天下午6点左右,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李庄村应付给李仲武6500元的补偿金,李仲武于当月13日之前搬出花圃。随后,梁院长一行沐浴着晚霞的余辉,拖着疲倦的身躯离开李庄村。事后,该村领导班子深有感触地说:“法院院长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宣传使我们认识到,掌握法律常识是开展农村工作的一把金钥匙。” “有人说:有理没钱别进门,吃了原告吃被告,我原以为就是这样,想不到,我没送礼,法官照样判我胜,我服了” 为了保持队伍的廉洁自律,漳平法院把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和司法大检查活动作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该院实行案件说情登记制度,对审判环节中为当事人说情的法官进行登记在案,一旦发现有为当事人说情,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该院规定,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案件审理情况,法院副院长不能过问非主管庭的案件;庭长不得过问干预本庭以外的案件,副庭长不得过问干预其主管合议庭以外的案件,行政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过问干预业务庭的案件,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有法院人员来说情、打招呼要记录在案,在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案件时说明汇报。此举有利于提高办案人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杜绝“人情案”。 被漳平市委市政府授予“秉公执法好干警”称号的叶建平同志,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绝不能用来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有一次,他的朋友盗伐林木被立案,其家属到处找关系要求减轻处罚,从家中汇款3000元给叶建平,说是作为他的“找关系”费用。当他收到这笔款后,立即通过邮寄予以退回,并垫付邮寄费30元。当事人家属后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亲自到叶建平家中表示歉意。有一些当事人说:“有人说:有理没钱别进门,吃了原告吃被告,我原以为就是这样,想不到,我没送礼,法官照样判我胜,我服了!” 2003年,漳平法院工作人员共拒收礼16人次,拒收礼金4650元,拒吃请29人(次),拒办“三案”21人(次)。队伍素质的提高,带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全院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或徇私枉法案件,塑造了法官的良好形象。 “辛苦了,是法官们让我能够安稳地度过余下不多的日子” 漳平法院积极实施司法为民,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深入开展“进万家门、听万家言、排万家愁、解万家忧”活动,法官们边办案、边服务、边接访。法官们认为,以往老百姓如遇不公事来法院上访,路途遥远不说,仅往返路费、时间就耗不起,更不用说碰到人员出差、开庭、开会或请假都要耽搁办事。因此,法院的 “法律大蓬车”成为连结法官和群众的“绿色通道”。 漳平市溪南镇村民张老汉因生活无着,无奈将众外孙告上了法庭,要求外孙们每月必须支付赡养费600元。漳平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张某已年迈,且瘫痪在床,遂派人前往当事人家中作现场调解。调查得知,原告张某共有两个女儿,一个是亲生的,一个是收养的。其亲生女有5个子女,其女因病于2001年6月去世,女婿和外孙都有赡养能力,但只是逢年过节给老人家送点东西,平时很少关心;张老汉的养女经历过两次改嫁,共生有5个儿子和3个女儿,跟其住在同村。可不巧的是,其养女于2002年8月不慎摔伤,自己都要人照顾,使张某的日常生活起居无人照料,住在邻近的长外孙因在20年前与其父达成口头约定,由其赡养外祖父,但时间一长也渐渐感到自己吃力,不想继续抚养下去。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死亡或子女无负担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养子女等有负担能力的,都应承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于是,该院法官一个个去做张某外孙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法官们动情地说,赡养老人是后辈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希望你们能够让老人安享晚年……通过7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张老汉的8个外孙惭愧地低下了头。他们说:“法官善断家务事,不但化解了农村家庭内部的纷争,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相消除隔阂,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张老汉的8个外孙轮流照顾其的生活起居,保证老人的清洁卫生,共同负担老人的医疗费用。漳平法院院长梁建新还特批,免去张老的诉讼费。张老汉哽咽着说:“你们辛苦了,是法官们让我能够安稳地度过余下不多的日子。”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漳平市法院党组的领导下,漳平法院不断涌现一批办大案、顶压力、勤为民、图公正的典型,这些典型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全体法官,成为法官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楷模。在典型的感召下,全院上下蔚然形成一种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政廉洁的新风尚。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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