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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政治文明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4-06-08 1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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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首次编制《南京市2004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并将10个方面的30项工作,详细分解成95条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完成任务。目前,南京市委正对有关工作进行督查,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这个年度工作目标从10个方面共列举了30项工作内容,公开、监督、民主和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10个方面分别涉及改革完善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努力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构成工作目标的核心框架。其中,特别强调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注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扩大基层民主、强化制度建设等。 在“改革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方式”上,《目标》提出,要规范党的全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由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制定有关重大决策程序的规定和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逐步实行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 要积极探索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任免权等重要权力的监督,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和执法责任追究; 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继续开展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管干部公推公选; 扩大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探索镇级政府负责人民主直选,全面推进村务公开、社区居民自治和厂务公开;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等等。 报道称,从督查的情况看,各项任务进展顺利。 来源:中新网 编辑:张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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