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0日举行的“2004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启动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强调,要推动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成果。 曹建明指出,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今年6月在济南召开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呈现出新面貌:一是人民法官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配齐配强了人民法庭庭长;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以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充实到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还涌现出以陕西李增亮、河南李和鹏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二是规范了人民法庭设置。整合了审判资源,实现了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增强了人民法庭维护稳定、司法为民的能力。三是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四是加强诉讼调解,改进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纷争。五是加大对人民法庭的投入,为诉讼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
曹建明肯定了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做到依法护民权、解民困、排民忧。很多人民法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形式,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当地群众亲切称呼的“背篓法庭”、“马背法庭”、“假日法庭”。人民法庭为所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活跃在基层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
曹建明强调,通过开展全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要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官队伍素质;深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要推动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成果。
曹建明希望新闻媒体更多地关注人民法院工作的进展情况,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