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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法庭气象新——记江西信丰县大塘埠法庭
作者:姚晨奕 罗定英 吴 懿 发布时间:2004-11-24 0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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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能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大塘埠人民法庭庭长张燕京和他的同事们说。
大塘埠法庭是一个年轻的法庭,2001年3月组建,全庭4位法官和1名书记员,平均年龄36岁。 2001年初,在县法院经济庭负责人岗位上接到调令的张燕京,与从别的法庭选调来的3名副庭长、法官,一起到大塘埠法庭上任。法庭刚组建,虽然办公楼是新的,但一些基础设施还不到位,甚至用水要到百米外去挑。 法庭辖区面积大,4名法官分成2组,骑着摩托车,走村串户,短短1个月时间,足迹遍及辖区所有66个行政村、710个村小组。随后张燕京组织全庭人员认真研究分析,确定了法庭工作思路,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案件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是其中2项重要举措。 “穷尽一切办法,力争使每个诉讼案件都调解结案,取得官司了结矛盾化解的效果”,成为法庭每位法官开展审判工作的原则和习惯。法官们还总结了“望、闻、问、切”的调解方法:“望”即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和言谈举止,把握好调解时机;“闻”即多听当事人陈述案情和意见,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问”即询问当事人有关案情,严肃指出各自责任过错;“切”即根据当地和当事人的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几年来,法庭审理案件1100多件,调解结案率高达82%,而且不论是通过调解还是判决方式结案的,无一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为了把大量的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法庭着力培养人民调解员。他们实行法官分区包片的做法,定期为人民调解员举办培训班,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解答问题。还通过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开庭、亲临现场协助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等方式,培训人民调解员调处民间纠纷的能力。3年多来,由人民调解员调处的纠纷就达七八百件。 2003年,赵某等20多位情绪激愤的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来到某工地,欲强行带走承包人,要挟其付款,双方僵持不下,事态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法官得到人民调解员报告的信息后,立即赶往现场,对民工进行疏导,使他们认识到以抓人方式索要工资是违法行为,同时敦促承包方尽快筹集资金偿还欠款。经过半天的调解,承包方凑集并偿付了大部分拖欠的民工工资,余额也作了还款期限安排,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如今的大塘埠法庭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有这么好的形势,与法庭的努力分不开”,当地党政领导这样评价。法庭这些骄人的业绩,来自于每一位法官的艰辛付出,也凝聚了法官家人的无私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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