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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菜乡促丰年——记山东省寿光市城郊法庭
作者:宗边 发布时间:2004-11-25 09:23:57
城郊法庭
肖扬视察城郊法庭
工作人员到企业调研
庭长到农村征求意见
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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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城郊人民法庭每年审结案件都在1500件以上,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或涉法信访案件,真正做到了“审判零差错、审限零超期”。
2002年,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8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加强调解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以来,先后三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文明执法先进单位”。 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更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庭。近年来,城郊法庭实践司法为民要求,不断强化便民诉讼各项措施,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最快、最有效地实现。近几年来,尽管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城郊法庭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78%以上。 寿光市号称“绿色王国”,日上市蔬菜300多万公斤,年交易额近30亿元,全国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寿光蔬菜市场就在城郊法庭的辖区内。针对蔬菜市场从业人员多、流动性大、产销过程纠纷多发的特点,该庭成立了“蔬菜专项合议庭”,对在蔬菜产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提供预约开庭、限时处置等服务举措。 该庭对争议不大、当事人双方都在场的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及时消除纷争;对双方争议较大或当事人一方不能及时到场的纠纷,则依职权对标的物进行限时处置,然后再按各方责任依法裁决。滨州市农民郭洪明与常州市个体业主唐仁海因购销芹菜发生纠纷,时值夏日,芹菜多放置一天,就多一份损失。接到当事人的求助后,法庭马上请来市场质检员进行质量鉴定,并调出当日芹菜价格,很快说服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前后仅用了短短的三个小时。两年来,该庭共处理涉及蔬菜生产和经营的各类纠纷500余起,为“寿光——北京”、“寿光——哈尔滨”两条蔬菜绿色通道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和承运者等多方面的赞誉。 多年来,城郊法庭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特点,先后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厂”等一系列活动,坚持“村头办案、田头开庭”,主动深入田间、地头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既为群众减轻了诉累,又保证不误农时、安心生产。去年10月份,该庭先后举办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学法用法讲习班,企业负责人法制讲座等数次规模较大的法律宣传活动。在古城镇,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政策与法律讲习班一开课,便吸引了众多的农村承包业户、个体工商户,大家自发地来到讲习班参加旁听,学法热情高涨。 城郊法庭成立了婚姻家庭案件巡回法庭,对审理难度大、矛盾容易激化的婚姻家庭案件提前介入,及早受理,及时裁判,同时针对部分赡养案件当事人年事较高、行动不便的实际,将庭审安排在老人的堂屋内、枕席边,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炕头法庭”。三年来,该庭共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1100多件,审理农村婚姻家庭案件500多起,帮助完善各类农村承包合同17000余份。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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