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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民调保稳定——记陕西子洲县法院马蹄沟法庭
作者:朱云峰 发布时间:2004-12-08 0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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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马蹄沟法庭司法管辖3乡3镇16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8万多人口。几年来,该法庭案件调解率达89.3%,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达90%以上,服判息诉率为100%,做到了平息纷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
2001年以来,在马蹄沟法庭的积极协助指导下,辖区164个行政村均建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了人民调解员,并全部造册登记,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综合治理调解服务网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马蹄沟法庭推出调解联络员制度,保证民间调解组织的正常运转。经过群众推选,辖区党委、政府和法庭共同审查,聘请了辖区23名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为调解联络员,并颁发了聘书。通过调解联络员在民调网络中的中间纽带作用,密切了人民法庭与民调组织的工作关系,将大量的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马蹄沟法庭根据方便就近原则,确定法官的定点联络范围和对象,实行法官分区包片、定点联络制度。由包片法官负责对包片范围调解联络员的咨询、服务,并指导民调人员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使基层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从而树立起基层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度。 据统计,几年来,在马蹄沟法庭法官的指导下,辖区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200余件,充分显示了民调工作便民、利民、灵活多样的巨大优势,大大方便了群众。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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