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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院开展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自查考核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17 1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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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自查考核验收工作,对拉萨三级法院法警队司法警察的职能履行、专业技能、体能素质等方面进行了抽查考核。 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这次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安排西藏法院以自查的方式进行。西藏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自查考核工作,于9月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考核工作,并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而后,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拉萨三级法院司法警察训练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的总体情况看,在制度建设方面,被考核警队各项制度健全,有详细可行的年度训练计划、年终考核方案、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日常规章制度;在职能履行方面,司法警察警容严整,动作到位,程序规范,并能按规定配备警力和警械具;在专业技能方面,对实弹射击进行了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考核科目主要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卧姿100米和六四式手枪立姿25米半身靶,考核平均成绩达到了良好以上水平。 考核工作结束后,西藏高院法警总队及时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并制定了限期整改工作措施。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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