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通州一农民制假"天坛"清凉油33万只
作者: 王志彬 陈乔斌   发布时间:2005-02-01 16:20:47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2月1日,生产假冒“天坛”牌清凉油的江苏通州一农民王某,被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2年12月初,一自称是浙江人的男子找到王某,请求王某替其加工、生产清凉油。双方后经协商谈妥,由浙江人提供生产清凉油的原材料、包装盒、包装箱、打包机等物资装备,王某负责加工、生产及包装,每箱加工费30元,成品由浙江人负责销售。自2002年12月12日开始,王某明知“天坛”牌清凉油是上海中华制药厂的生产、经营的产品,同时在未得到“天坛”牌商标注册人上海制药厂的委托和授权下,擅自雇请20多人加工生产假冒“天坛”牌清凉油。2002年12月16日,通州市工商局得到群众举报后,在王某家中查获已经加工好的假冒上海中华制药厂“天坛”牌清凉油333600只(每只3.5克)。经通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鉴定价值为人民币333600元。

    另查明,案发后,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9月27日对被告人王学章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所查封的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罚款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学章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属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考虑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对被告人作出过行政处罚,故从轻予以判处。



编辑:薛勇秀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河南农民假冒生产价值60万元“三全”汤圆领刑罚 ·自行勾兑国际名牌香水 假冒注册商标人遭处罚
·农家小院设灌装流水线 制造假“鲁花”3000余桶 ·制售假冒名牌洗浴用品1748箱 四商贩被判刑罚
·葡萄酒穿上名牌外衣 两被告人获刑2年罚17万 ·散装酒贴知名商标 还未销售便获刑罚
·蚌埠假冒“中华”铅笔案一审宣判 造假夫妻获刑并处罚金250万 ·女房东贪图小利知情不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3缓3
·冒名制售五星啤酒 公司个人同领刑罚 ·萧县“9.24”涉烟案八罪犯获刑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