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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债奇招:家庭住址竟报殡仪馆门牌号
作者:吉基如 丁培培   发布时间:2005-02-18 08: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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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沈某为了躲债,竟将殡仪馆的门牌号当作其家庭住址留给了债权人。2月17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的欠款案件,经法院调解,沈某归还债权人某公司5000元。

    2003年12月29日,沈某驾驶货车在宁通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某公司的电缆线受损。2004年4月22日,扬州市交警部门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沈某当即履行部分赔偿金,尚欠5000元,沈某向某公司出具了欠条,承诺于2004年5月底前给付。同时,自作聪明的沈某将殡仪馆的地址当作自己的家庭住址留给了某公司。此后,沈某未还款,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某公司在诉状中提供的被告住址按照法定程序向沈某送达应诉手续,但法官怎么也找不着这个地方,经向当地群众了解,才得知这是原来殡仪馆的门牌号码,殡仪馆已迁走,这个门牌就空了下来,没有人愿意使用。后经向当地派出所调查得知了沈某的实际住址,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自作聪明却还是没有躲得了债。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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