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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给审委会委员戴上“紧箍咒”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05-04-06 14: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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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奖惩激励制度》,给每位审委会委员戴上了“紧箍咒”。

    审判委员会担负着总结研究审判工作经验和讨论有关审判工作问题以及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决定案件处理的重任,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如何,决定着整个法院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由于个别审委会委员素质不高,怕担责任,不愿意参与研究讨论案件,或者参与讨论敷衍了事。据此,台前法院党组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奖惩激励制度》。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届满职后述职由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民主投票选举。审判委员会委员发言顺序依次为: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所讨论案件所在庭的审委会委员,非讨论案件所在庭的审委会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享有审判业务特贴,每年根据出席次数和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必须完成规定的审判业务论文一篇,给全体法官讲授两次业务课的任务来确定。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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