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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司法警察接连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发布时间:2005-04-08 14: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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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接连发生了暴力上访、被告人自杀、群体上访等突发事件,由于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沉着冷静,机智灵敏,行为规范,使三起突发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2004年12月29日上午,深圳罗湖区法院司法警察罗婷婷按照规定要求对羁押室进行巡查,在巡查九号羁押室时,发现一女被告人用自己的长裤套住颈部自杀。罗婷婷沉着冷静,一边报警求援,一边迅速开打铁门,冲进羁押室,双手将已悬空的被告人身体托起。大队领导随即赶到,指挥其他法警将女被告人解救下来。经查:女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押回羁押室后,被告人一时想不通,以致做出上述举动。 2005年1月17日下午,是深圳中院院长接待日。深圳中院副院长正耐心地接访一名上访者。谈话中,该名上访者见其要求得不到满足,突然情绪激动,遂采取暴力行动,用拳头砸烂信访室玻璃,又用凳子砸坏立案厅叫号机等设备。法警支队接到命令后迅速出警,在立案厅将其制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防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2005年2月1日下午,深圳市金鼎世纪会所160多名员工因不满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集体聚集在深圳福田区法院门前,采取哄闹等手段,企图制造压力,逼迫政府出面解决。值班法警立即报告领导。法警大队领导带领干警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维持秩序,防止当事人冲击法院。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院领导。福田法院院长和区政法委副书记以及区公安局副局长等领导亲自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理。全体司法警察冒着严寒,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并教育群众采取正当的方式,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直工作到晚上11点多钟。在领导和全体司法警察的开导下,聚集在法院门前哄闹的160多名群众主动离去。避免了一起群众围攻法院的事情发生,保证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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