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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警树警威 从优待警暖警心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发布时间:2005-04-11 1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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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建队十年来,在省法警总队和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政治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认真地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为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中院法警支队2000年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值庭技能考核第二名 “集体三等功”;2002年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表演“优秀奖”、“组织奖”;全市法院法警近两年获市级先进个人6人,获个人三等功17人,获先进集体8个,获先进个人16人。—块块奖牌,—面面锦旗,一座座奖杯,见证了十堰法院法警走过的辉煌历程。 以人为本 从严治警激活力 搞好司法警察工作,说到底,人是第一因素。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改革管理统揽司法警察工作大局,创新思路,拓宽领域,对法警定位、政治学习、备战训练等实行三个引导到位。 —是给法警定准位置到位。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法院机构改革。我们实现了队伍单设、工作专业、人员专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管理模式。支、大队确定为“双职领导”,没有法警与其他庭 室混合办公、法警充斥其他庭室现象,使法警工作步入正规化。 二是政治建警到位。十分重视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为审判中心服务,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各大队均制定了具体学习方案,要求每名法警读书有笔记、学习有心得(每年不少于10000字)。为加强对法警的学习教育,支队和各大队经常组织法警集中观看有关警风警纪学习教育专题片,时刻保持警风长鸣;为加强业务素质,提高法警文化知识,鼓励干警奋发向上,要求45岁以下在职法警必须参加自修、函授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学习,对取得本专科学历以上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大激发了干警队伍学习的积校性,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现专科以上学历占法警总数的89%。在鼓励学习的同时,对不思进职的法警实行黄牌警告,未位淘汰(下岗学习或调离法警队)。 三是备战训练到位。以提高法警业务技能为基础,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根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并按步骤,分阶段完成训练课目,在训练中坚持“两严”方针,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个落实,每年每队确保完成两次集中训练,且不低于30个训练日,各院还与目标责任挂勾,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如:郧西 法院规定,训练成绩低于90分的视为不合格,补训费用自理。 通过技能训练大大地提高了我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素质,多次在法警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好的名次。 一警多能 突破观念抓业务 十堰中院的司法警察们除恪尽职守履行好职责外,还在党组领导下,拓宽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由于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主体资格的特定性,决定了法警工作的局限性。近年来,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围攻法院、撕打法官事件时有发生,为充分发挥法警在审判工作、执行工作中的威慑力和强制力,法警支队对易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预案”,并作为一项重要的训练内容来抓。通过工作实践,正当地 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和司法警察机智、灵活,果断的处置法,是遏制暴力抗法事件的有效手段。为此,支队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所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的基础上,组织司法警察开展“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能”的讨论,集思广益、大胆创新,拓宽司法警察工作的新领域、 新路子,鼓励各大队积极参与民商事执行、诉讼保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刑事罚没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执行以及积案执行,特别是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都能主动请缨接受任务,并克服重重困难,大胆创新工作,力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相比法官的“学者、文官”形象,司法警察队伍具有准军事化、机动灵活、威慑效应明显,担负执行实战,能很好发挥一警多能作用。多年的高要求,严训练,目前,全市法院已建立起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良的司法警察队伍。在配合执行局开展交叉执行、异地执行、集中执行会战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的不利局面,集中体现出了司法警察快捷、高效、务实、廉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 领导重视 从优待警暖警心 十堰中院党组和各基层法院党组在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进程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们从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关心和工作上保护,充分的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的激发从警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进取心,从而聚合了团队力量,凝聚了警心,增强了法警队伍的战斗力。 一是加强法警机构建设,落实司法警察的职级待遇。在机构改革中,各法院党组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法警的干部职级待遇。目前,5个县(市)基层法院均把司法警察大队做为副科级单位设置,城区法院做为正科级单位设置,并定为“一岗双职”,中院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常利用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各种关系协调、争取落实法警队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通过不懈地努力,已有2个大队落实为正科级单位,5个大队落实为副科级单位,享受副科级以上待遇法警22人,各种津贴补助到位,从而稳定了从警人员思想,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是从政治荣誉上进行鼓励。中院对每一次开展的司法警察训练教育活动、大型竞赛活动和警务活动中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都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把法警工作与各业务庭工作同考核、同评比、同奖励。把提高专业技能和培养良好地作风有机地结合起来,涌现了—大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精湛、德才兼备的优秀法警,从而在我市法警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从装备上进行改善。优良的装备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务件,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党组领导都十分重视司法警察的装备建设,在人力、财力都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把年轻、优秀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警察队伍中,尽可能的改善司法警察的装备条件。仅去年一年全市法院投资近两百万元用于司法警察装备购置和设施建设,在省高院的大力支持下,8个县(市)区基层法院全部购置了新囚车,换置了新的警械具。法警支队的办公室进行了整合装修。安装有电子监控系统,法警人人—台电脑,建置法警训练健身室,更换添置了新式现代化的警用械具。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支队和各大队车辆、警用器械、办公设施等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为司法警察开展警务活动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备件。 四是坚决执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规定。支队领导分片联系各警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下级法院法警工作,落实了下级警队领导任命须经上级业务部门同意,任命法警须考核,并加大对各大队队伍建设的考评力度,确保落实工作训练计划目标,把关心支持法警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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