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理论文章

抓好“四个环节”建立“四种机制”
加强法院惩防体系建设
作者:刘卫平   发布时间:2005-05-24 08:42:35

AD IN PAGE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纲领和总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纲要》,市委制定了《实施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结合法院的实际就是要抓好“四个环节”,建立“四种机制”。

    一、抓好教育环节,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因此要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把握时机,提高教育的及时性。在重大节日,干部提拔交流,办理特种类型案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以及上级下发新的文件规定等特殊时机在法官队伍中开展提醒预防教育。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教育对象上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关键岗位的干部为重点,内容上针对法院特点突出法官纪律和审判、执行纪律教育。方式上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三是搞好结合,保持教育的经常性。把纪律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学习和法官行为规范教育有机结合,全院集中教育与部门组织教育结合,条规学习和行为讲评结合起来,对干部的教育与对家属和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结合起来。四是活跃形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经常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定期召开信访情况分析通报会,适时组织对反面典型进行剖析,以及积极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参加党委、纪委等部门组织的其它廉政教育活动。

    二、抓好制度环节,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从制度上去解决容易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要围绕法院实际,积极开展建章立制活动,努力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的诉讼制度和审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要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行审判流程的统一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和执行环节进行全面监控。二是严格经费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乱收费,乱拉赞助,违规设立帐户,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以及侵吞、占用或者挪用涉案财物的现象发生。三是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考核、纪检监察查处的联动机制。将评查的结果作为法官晋级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追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同时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利用身份和影响,擅自过问非分管的案件,不得越权干预下级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执行和管辖权。

    三、抓好监督惩处环节,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

    监督是关键。加强监督才能严明纪律有效预防腐败,同时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司法的公正和高效。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思路,积极参与,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不敢为”的机制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一是拓宽渠道,形成监督网络。对内通过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等方式扩大监督主体;对外采取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聘请司法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走访纪检、信访、检察等相关部门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从而形成一个上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二是落实监督措施。首先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认真检查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其次要加大对审判、执权的监督。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的功能,强化诉讼中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的分离,实现执行工作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衡。强化法院监察部门的监督,将监察监督渗透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再是加强对财物管理,涉案标的评估拍卖的监督。对收费情况定期和专门组织检查,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选定拍卖机构,重大采购、基建等活动实行“阳光”操作,人事选拔程序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三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切实保障公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对控告、举报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别要注意对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情枉法案件和发生在审判、行过程中的其它以权谋私案件的查处。

    四、抓好保障环节,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在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党和国家法官待遇从优的各项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探索确保法官“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通过积极主动地争取财政对法院正常经费的支持和保障,逐步建立、完善法官津贴制度,强化法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要切实关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努力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尽可能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安居乐业。要按照个人交纳和单位配套的原则积极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促进法官“不必为”机制的形成,激励法官公正、廉洁的行使权力。

(作者系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建立 ·酒泉中院重点抓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阿拉尔垦区法官实行首问负责制 ·上高法院先进性教育制定整改方案
·西城法院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六点经验 ·邯郸中院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保持党员先进性领导干部做表率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加强党员法官的自身修养
·徐州中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论先进性教育与司法能力建设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 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大足法院针对问题抓机制建设
·河池中院先进性教育讲求实效 ·对新形势下改进党内教育方式的思考
·闸北法官开展党课演讲比赛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