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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垦区法官实行首问负责制
作者:刘颖成 沙吉古丽 发布时间:2005-06-22 09: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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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新疆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中,对推行的“首问负责制”作出新规定,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事效率。
该院对首问负责制作出的新规定是:即遇到应由本人接待、处理的事务,被首问的法官应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规范地答复来访人的询问,帮助解决来访人的实际问题;若来访事由不属本人负责的业务范围,被首问的法官不得拒之不理,应当耐心接待来访人,并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部门,必要时应将来访人送至有关部门;对来访人员是老、幼、病、残、孕或现役军人的,应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帮助,为其解决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为了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该院的新规定对法官实行首问负责制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每季度进行考评一次。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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