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专门召开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议会,对今年上半年中该院被发回、改判的10起案件进行集中会诊。 在此次评议会上,该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认真听取承办法官申辩意见、深入查找发改原因、深刻剖析案件质量,除案件因二审中出现新的证据或因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差异而被发改外,确定了6件案件为差错案件,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差错责任。
在开展评议工作时,该院严把评议程序、评议申辩、评议通报“三关”,力争评议结果客观准确、评议效果突出明显。该院规定,凡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由立案庭先将发改情况送交原审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及审监庭,在原审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写出自查意见的基础上,由审监庭进行初步评查,形成书面评查报告,然后提交审委会集体讨论评议,确定过错责任以及处罚方式,最后将评议结果记入审判质量个人档案。审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发改案件评议会,针对一些承办人表示自己在案件处理上并无不当,只是因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适用上的差异而致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该院特别规定应给原审承办法官必要的申辩权。对经审委会评议的二审发改案件,逐案写出评议意见,内容包括简要案情、一审认为、二审认为、评定结果、评议理由、注意问题等方面,并在全院大会上集中予以通报讲评,以供今后审判工作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