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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与绩效挂钩
作者:袁春喜 陈宣作 发布时间:2005-07-06 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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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自2003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总结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发改案件的制度,使发改案件管理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目前,该院案件发改率呈逐月下降的趋势。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发改案件的产生,该院对发改案件逐案进行剖析,从而找出案件的原因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该工作每季度一次,由政治处和监察室共同承办,对查证属于违法违纪、违法审判等方面的问题,依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属于业务水平方面的问题,对相关人员待岗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 除此之外,发还1件扣相关人员办案数1件,扣所在业务庭0.2分;改判1件扣相关人员办案数2件,扣所在业务庭0.5分。为了充分体现实事求是、民主管理的精神,相关人员对上述处分持有异议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举行听证会,允许被处分人申诉和申辩;相关人员对发改案件不于认可而有异议的,可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异议,主管副院长认为异议成立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的,如发回重审案件由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维持原审意见并由上级法院维持的,不扣分数和办案数。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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