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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追查拒执人 五年积案一日结
作者:李秋林 发布时间:2005-08-04 15: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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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7月30日,一件历时五年之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在江西省全南县法院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0年2月5日正是大年初一,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千禧年的春节喜悦之中。上午11时,全南县的小雨(化名)却遭遇了一场改变她整个人生的灾难。在县城寿梅大酒店门口,小雨想买一个氢气球,月某、钟某为其灌气,谁知氢气瓶罐突然发生了爆炸,悲惨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小雨被炸成了重伤,双眼角膜、脸部和左手严重烧伤,被在场群众迅速送往县人民医院。由于伤情严重,2月29日又被转到中山医科大学眼科中心治疗。7月25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作出鉴定,重伤乙级,伤残等级为四级。 一朵娇艳的鲜花就这样枯萎了。经两次开庭审理,10月9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月某、钟某共赔偿101768元,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由于月某、钟某的一拖再拖,2000年12月20日,小雨的父亲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执行庭立案后,当即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月某、钟某置之不理。2001年2月27日,执行人员先后两次突击执行,但未找到两被执行人。虽然对其家属做了大量的法律宣传和思想说服工作,但收效甚微。于是,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还是一无所获。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小雨的父亲已无钱继续给小雨治疗,情绪十分激动,与被执行人的家属发生了撕打,执行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从此,钟某人间蒸发了,而月某夫妇是下岗工人,家里一贫如洗,根本无财产可以执行,执行工作走进了死胡同。但是,执行人员并不气馁,一方面做好被执行人月某及家属的说服教育工作,一方面多方查找钟某的行踪。 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多次执行未见成效的情况下,执行局经合议庭合议,先后在全南电视台、赣州市电视台发出公告,悬赏2000元举报钟某下落线索。7月3日,终于有群众发现钟某就躲藏在赣州市南京路某处。执行局马上周密部署,布点监控,于7月4日凌晨,终于找到了钟某,依法予以拘留。 首战告捷,执行人员并没有轻松下来。7月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律说服工作,促成和解结案。截至目前,被执行人月某、钟某已将双方达成协议的72000元赔偿款凑足付清。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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