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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法院尝试“法院附设ADR”
作者:李富金 徐太新   发布时间:2005-08-09 17:11:39


响水法院领导向特邀调解员介绍聘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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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8月9日,首批30名特邀调解员在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接到聘书,将正式参与法院审理案件的调解工作,这是该院探索社会矛盾解决方式多元化的新举措,标志着“法院附设ADR”的正式启动。

   “法院附设ADR”是指在法院主导下或者在法院委托、指派人员的主导下进行的,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附设ADR”有利于提高案件的调解效果,从根本上保证“案结事了”,同时,通过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活动,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一样,有利于体现司法民主。

    早在今年3月,响水法院与县司法局一起,开始酝酿在全县范围内选任特邀调解员。通过推荐、考察、试用等程序,确定了首批人选。这批调解员既有村民调主任、司法所主任,也有各乡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书记;他们不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当地也具有一定的威望。特邀调解员在法院的邀请下,既可以和法官一起参与案件调解,也可以在法院的安排下,独立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解,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和解协议进行确认,使当事人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从而实现矛盾的有效化解。这是该院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法院面临诉讼压力越来越大的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推出的一项举措。

    在特邀调解员的聘任仪式上,响水法院还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了法律业务、调解技巧的培训。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响水法院今年以来推出的送法下乡、法庭名片、速裁法庭等一系列“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举措给予较高评价。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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