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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农民1年贩卖4名男婴被判10年
作者:曹开庆 陈继德 发布时间:2005-08-15 14: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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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省修武县农民韩金声在1999年前后将四名男婴贩卖到河南通许县,尔后以1万元至1.4万元的价格卖出,8月15日,通许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韩金声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秋季,韩金生将一男婴交给张同瑞(已判刑),让其找家卖出,尔后张同瑞伙同王俊贤(在逃)将该男婴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厉庄乡后塔湾村的刘学礼。1998年年底,韩金生交给张同瑞一名男婴让其出卖,张同瑞伙同王俊贤将该男婴以1.2万元的价格卖出。1999年夏季,韩金生交给张同瑞一名男婴让其出卖,张同瑞伙同徐生馥(已判刑)将该男婴以1.19万元的价格卖出。1999年农历7月份,韩金生将一名男婴交给张同瑞让其出卖,经王良忠介绍以1万元的价格卖出。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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