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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法院执行为民 伤残民工拿到赔款
作者:
张甘
发布时间:
2005-09-21 16: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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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来自甘肃张掖农村的打工仔杨志荣,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当他接过执行法官递上的17万元执行款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站在一旁的父亲连连称谢说:“这下我儿子可以装上假肢了,谢谢法官!”
今年刚满20岁的杨志荣,2001年被解放军某部队聘为电工。2003年4月的一天,杨志荣在张掖电力局的安排下,对部队供电线路进行春检清扫工作时,该线路突然供电,将正在检修中的杨志荣击伤,虽经医院多次手术治疗,仍然造成杨志荣双上肢短缺的二级伤残后果。从此,刚刚成年的杨志荣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今后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今年7月28日,急等钱治疗和生活的杨志荣,依据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向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张掖电力局、某部队支付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扣除已支付的部分后所剩的计173832.95元。甘州区法院受理后,第二天就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他们多次与电力局和68307部队的负责人沟通,要求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张掖电力局和某部队负责人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经多方筹资,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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