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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副部长王路到江苏省淮安清河区法院视察
充分肯定清河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
作者:刘江洲 史瑞凯/文 史瑞凯/摄   发布时间:2005-09-28 10:53:46


共青团中央王路副部长(左二)一行到清河区法院视察



王路副部长(右二)在听取汇报



王路副部长(右)在翻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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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9月27日下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王路,在共青团江苏省、淮安市委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到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就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王路在听取了该院工作情况汇报后,对该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多年来,清河法院以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调整机构设置,健全维权网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维权工作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被省、市等有关单位累计授予几十种荣誉称号,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法院系统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王路在视察时指出,清河法院之所以能够获得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相关人员分工细致,职责明确。二是工作开展扎实周密,从维权组织的建立,到维权工作计划的制定、维权目标的确立等,均显示出工作的细致与到位。三是面对特殊群体,少年庭法官充满爱心,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就继续开展好青少年维权工作,王路希望清河区法院进一步高扬文明号旗帜,不断进步;要求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王路还结合自己从事青少年工作的实践和经验,希望少年庭法官一方面热心开展帮教工作,另一方面把有可能犯罪的青少年也列入帮教范围,不断加强对青少年心理的引导和塑造,进一步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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