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执行追踪

采油区大塌裂祸起地下 临邑174户村民获赔207万
作者:郑春笋 赵刚 杨武贤   发布时间:2005-10-12 16:18:3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10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发生在油区的特大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案,临邑县临盘镇西十二里村174户村民领到了企盼已久的207万元赔偿金,他们长时间燃放起鞭炮,以表达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1998年7月27日,正值炎热的夏天,位于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临盘采油厂采油区内的西十二里村突然发生地裂,地面上出现了几个喷口和一条长221.7米、宽2厘米的裂缝,泥浆、原油和天然气喷溢,许多房屋下沉、倒塌或出现裂缝。喷口附近村民的家禽和牲畜多被烫死,原油和泥浆流满街道,并流入村东鱼藕混长的池塘,导致大量鱼苗及植被死亡。村民孙德华的房屋、院落及财产全部陷入地下。据国土资源部派出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分析,认为该大断裂是地面开裂喷油的自然地质因素,采油和注水是地面开裂喷物的诱发因素。据此,西十二里村委会及174户村民将临盘采油厂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给予经济赔偿。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地裂致使地下原油、泥浆和天然气喷出,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失,应属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不管环境污染者的行为有无过错,只要其不能证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其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遂一审判决被告临盘采油厂赔偿原告赵英芳等174户村民和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房屋损坏、搬迁等各类损失共287万多元。临盘采油厂对此不服,曾以“地裂属自然灾害、不属环境污染”等理由提出上诉。2005年5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174户村民就临盘采油厂拖欠的207万元赔偿款提出执行申请。德州中院执行局受理后,郭仁军局长亲自挂牌督办,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案执行小组,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办案人员紧紧依靠临邑县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耐心细致地做临盘采油厂和174户村民的思想教育和说服调解工作,最终促使临盘采油厂积极主动地履行了赔偿义务。10月11日、12日两天,德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委托临邑县法院执行局将207万元赔偿款全部分送到西十二里村174户村民的家中。



编辑:崔真平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死亡赔偿金性质初探 ·煤矿职工因工伤致残 枣庄法官为其追回赔偿款
·冒风雪执行法官衣衫湿 获赔款孤儿寡母暖心田 ·五龄童放鞭炮引发山火 父亲拒不赔偿被铐
·襄阳法院为19名当事人执回赔偿款21万元 ·两死者相互担责,家属所获死亡赔偿金能否抵消
·贪昧植物人儿子救命钱 老夫妻自恃年高拒执被刑拘 ·青年断指厂方拒赔出言威胁 法官执行两天结案
·耐心释疑打动被执行人 34人心服赔款 ·车祸痛失亲人 60万赔偿款抚慰父母心
·要想入洞房 先还赔偿款 ·鄞州法院执结骨头案抚慰伤痛家庭
·垫江法官倾情为民 伤残木匠获赔24万 ·甘州法院执行为民 伤残民工拿到赔款
·吊车侧翻砸死人 车主拒赔被拘留 ·悬赏追查拒执人 五年积案一日结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