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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释疑打动被执行人 34人心服赔款
作者:王云厚 蓝旺 发布时间:2005-10-13 16: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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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0日11日,一起因劳务合同赔偿纠纷而引起的集团诉讼案件,在江西省峡江县法院执行人员的多方努力下,最终以双方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申请人赵秀娥及其三个儿子是峡江县金江乡白下村农民,赵秀娥的丈夫刘金德受本村建筑班负责人李香保、刘海勋指派,在为李方才、赵文胜、刘希彦三家合办的鸡厂干活时,不慎从4米高墙坠下,致头部急性脑颅损伤,后死亡。经峡江县法院审理查明,李香保、刘海勋所领导的建筑班是临时组建,时聚时散,负责人与成员之间系同工同酬,属农村松散合伙型建筑班,因鸡厂已付原告5000元,遂判令建筑班成员李香保等34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9248.20元,平均每人负担860.24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除3人已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外,其余31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认为判自己赔钱很冤,所以双方矛盾激化,对抗情绪很大,很容易造成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峡江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多做思想工作。他们抓住主要矛盾,首先以李香保、刘海勋两个工头为切入点,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法律知识,讲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开始时,两人对执行干警不是横眉冷对,就是不理不睬,有时干脆将执行干警拒之门外,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清晨,他们迎着朝阳就赶到村里,黄昏,他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踏着夕阳回来,白下村的乡村小道上经常出现他们忙碌的身影。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其中的两人终于被执行干警不屈不挠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同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而且积极配合法院向其他被执行人宣传法律。在二人的带动下,其余29名被执行人分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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