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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中毕业生发财心切回母校盗书
作者:
张宝乐 居梅
发布时间:
2005-10-21 17: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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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两高中毕业生挣钱“心切”,竟打起培养他们六年的母校的主意,去盗窃学弟、学妹们的书籍卖钱。10月21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李某拘役四个月和三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王某与李某均系沛县某中学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游手好闲,又不好意思常向父母伸手,两人就商议“自力更生”,挣点钱花。刚踏上社会的他们挣钱无门,就打起了培养他们六年的母校的主意。 2005年6月1日21时许,王某和李某携带鱼皮口袋、书包,翻墙进入母校,撬开了高一(4)班、高一(5)班教室,盗窃各类书籍234册,总价值人民币1967元。案发后,所盗书籍被追回发还失主。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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