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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强拍裸照逼好友卖淫为其挣上网费
作者:丁金分 凌花 发布时间:2005-10-24 17: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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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6岁少女小玲(化名)为弄钱上网,竟然伙同他人将好友小洁(化名)拘禁,并采取拍裸照、殴打等手段逼小洁卖淫。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玲及其同伙小刚(化名,男,17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小玲初中毕业后即辍学在家,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无所事事的她迷恋上了网络,并在网吧中结识了一批“朋友”。7月8日晚10时许,小玲为弄点上网费,将好友小洁骗至马鞍山市某网吧,随后与小刚及另外两名少女(在逃)一起将小洁骗至该市某宾馆309房间,逼迫小洁卖淫,为他们挣钱。为达目的,小玲等四人对小洁采取拍裸照、殴打、捆绑,以及用香烟头烫等手段,逼小洁就范,还强迫小洁写下欠条。次日凌晨6时许,小洁趁机逃出宾馆。 庭审中,稚气未脱的小玲和小刚对各自的行为均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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