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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更多的“高射炮”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5-11-11 1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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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生宋德新因热衷公益诉讼而舆论关注的焦点。一个本应在学术圣殿里攀登的名牌大学法学博士生,却热衷于既费钱又费时的公益诉讼,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有人说是为了出名;有人说是“高射炮打蚊子”,因小失大。(11月10日新华网)

    不知道“高速公路不高速”算不算“蚊子”,然而为此而状告河南省高速公路公司的法学博士在其专业知识上则绝对是可以算作“高射炮”的。不知道非议宋德新“因小失大”的人认为他应该干些什么才是才尽其用,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对法学博士打公益官司,老百姓没有一个不喊好的。老百姓的观点很鲜明:这样的“高射炮”多多益善。老百姓的遗憾也很坦率:可惜这样的“高射炮”今天还太少太少。

    这些年来,舆论对旅游、餐饮、邮政、电信、铁路等行业的“霸王”作派做了一次次的“炮轰”,声势不可谓不大,影响不可谓不广,奈何诸多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对这样的“炮轰”满不在乎,甚至懒得答理。这些行业的无恐,恃的就是没有谁对它们提起公益诉讼,与它们对簿公堂,因此所有的“炮轰”都变成了“橡皮炮弹”,既伤不了它们的筋更动不了它们的骨。要求没有足够法学专业知识的百姓提起公益诉讼,显然并不现实,而如果有很多很多的“高射炮”能挺身而出,以公益诉讼为己任,做公众利益的代言人,相信局面就会大不一样。

    对于宋德新来说,打一场公益官司,出庭、取证耽误时间不说,光是往来路费和搜集、复印资料的费用,每次都在千元以上,远远超出了标的只有几十块钱的公益诉讼获胜所获得的补偿。然而对于社会对于公众而言,公益诉讼可以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引导公众树立法治理念,推动民主法制进程,却是获益匪浅。

    公益诉讼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往小了说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往大方面说则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但是不论大小,它都是健全的法律体系中不能缺少的。要求没有足够法学专业知识的百姓都能提起公益诉讼,显然并不现实,因此作为法学研究者,率先垂范参与公益诉讼,维护被损害而无人代表的公共利益,就不仅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而且也是一种唤起民众法律意识的方式。社会需要更多的“高射炮”,期待着有更多的有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者成为这样的“高射炮”——这应该是法治进程中一道美丽的风景。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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