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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财产来源不明不妨这样说明
作者:陈旭   发布时间:2005-11-18 1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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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王鹏受贿、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日开庭二审,王鹏家庭被扣押的财产计人民币2741070元、港币1万元、价值118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截至2004年5月案发,尚有人民币2019224.67元、港币1万元,王鹏不能说明其来源。(据《新安晚报》11月18日报道)

    合肥中院一审查明,王鹏在任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期间,非法收受周斌等人的贿赂计人民币30.96万元和一台价值11800元笔记本电脑。在组织、指挥查处陈三毛、孔祥金、齐建平等人赌博治安案件时,明知陈三毛等开设赌场的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因他人说情或接受贿赂及吃请,决定以治安处罚结案,没有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作为一名公安治安负责人,王鹏利用职权,对赌场等场所给予庇护,对涉嫌的违法活动从轻处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明知开设赌场的人已涉嫌刑事犯罪,却决定以治安处罚结案,多次没有将已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有关部门。在东窗事发后,他对其家庭被扣押的财产中的200多万不能说明来源合法,被法庭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

    作为旁观者,我们站在中立的观点去看,一个家庭有200万元巨额的财产,应当属于天文数字了。作为主人,说不清这些钱的来源,纯粹是在骗人。钱财这东西,不像空气那样可以随意流通,肯定有其必要的来路,特别是巨额资金,要说不清是怎么来的,谁能相信呢?既然作为主人的王鹏说不清,那么,我们不妨替他假设几种来路:

    首先,这些钱是王鹏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赌博场所提供庇护、对一些赌场涉嫌违法活动的从轻处罚后,在赌场所入的权力股的分红收入;或者说他之所以能不顾一切为这些赌场从中周旋,很可能这些赌场就是他与这些人合伙所办的。要不然,他哪来这么多的钱呢?

    其次,这些钱很可能就是他当副支队长期间利用职权,从其他一些人的违纪行为和违法活动中提成的好处费,这200多万元的后面还隐藏着他没有暴露出来的其他罪行。故而他一口咬定说不清来源,以掩盖自己的其他罪行。或者说,这些钱是他用收受的贿赂钱变相从什么渠道转手倒腾赚来的黑心钱。

    再次,这些钱就是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或者巧取豪夺来本单位或外单位的钱。他的这笔巨额财产纯粹是权钱交易的暴利所得。

    总而言之,钱财不像其他东西,再傻的人也不会轻易拿上巨额资金白白送人。凡所送钱财者,都是为了高额回报所投的诱饵,并非王鹏自己说的那么容易,“大多财物都是人情往来”。试想,一个主管治安的公安副支队长和赌徒之间的这种“人情往来”能有多少真正的人情在内?200万元的人情,没有权力的人绝对不会享有这种建立在巨额财富基础上的人情啊!

    对于这种公安队伍里的败类,不能因为他的巨额财产的来源不明,就让其去钻法律的空白。应该对其依照相关的法律依据,实事求是地去量刑。尽管他说不清巨额财产的来源,但这笔财产总是他的,这个事实是无法更改的,而且又不是合理合法的收入。那么,就让他为这笔来路不明的巨额财产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吧!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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