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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靠的是真情”
——金桂兰事迹采访手记之三
作者:刘 岚   发布时间:2005-11-23 0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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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事求是地讲,金桂兰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审判业务尖子,但她最大的特点,是与当事人的心融合在一起,当事人有心里话愿意对她说。老百姓不愿意看法官光坐那儿敲法槌,念‘原告说,被告说’。”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关继伟于2000年到2003年6月曾任东京城法庭庭长,谈起金桂兰办案,他深有体会:“她办案贴近农村的实际,案外的延伸工作做得很多,就是把民间的生活规则和一种常规的理性融合进去,让老百姓既结了案子,又心态平衡,败诉的当事人也没人说她不好。”

  “法庭的案子都是家长里短,有很多当事人都跟你没完没了地唠家常。一般审判员可能不爱听,认为这与案子无关,有时间还处理下一个案子呢。但金桂兰总是耐心地听完。”

  “印象最深的一个案子,是2001年一个镜泊乡的老太太一进法庭就哭,告儿子欠2000元不还。问她:‘打借条了吗?’她说:‘我儿子借钱还打借条?’再问:‘有谁在场证明?’答:‘没人在场。’原来每年春播时儿子都向母亲借钱,今年是儿媳与婆婆闹矛盾,儿子儿媳不认账了。”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老太太不会撒谎,说的是实话。但如果依法去判,没有证据。再问老人:‘借钱的事你跟别人说过吗?’答:‘自己儿子借钱我跟别人说什么呀?’这怎么办?说句玩笑话,这不是包公时代,包公可以动大刑,我不能动。”

  “我就让金桂兰跟老人的儿子、儿媳妇谈话。金桂兰先找儿子单独谈,从呱呱坠地到抚养成人,谈做母亲的不易,一谈一个多小时。毕竟是生身母亲有感情,儿子最后终于承认借了钱。儿子攻下,再找儿媳妇谈,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案子拿下来了,儿子、媳妇还了钱,也心服口服,不会对法官、对法庭有怨气。像这种工作金桂兰去做,我相信金桂兰能拿下来。”

  “在基层办案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当法律、制度不管事或者管不到的时候,靠什么?靠的是法官对人民群众的真情。”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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