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4人,对浙江、湖北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苏泽林对浙江、湖北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已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浙期间,检查组与人大代表座谈。5位全国人大代表和4位省人大代表在发言中说,法院通过专项整改效果明显,法官仪表、举止规范,责任心比较强,为了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利用双休日加班加点,人均办案100多件,审判质量比较高,上诉率逐年下降,到人大涉诉信访案减少;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快,社会治安环境好,与法院工作出色是分不开的,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比较高,被当地人民群众誉为老百姓的“娘舅”、公正的代言人。
湖北法院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一是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和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今年,全省法院有10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73个集体、133名个人受到省高院表彰,涌现出了一批像天门市法院原立案庭庭长严明杨同志这样的先进典型;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廉政纪律建设,违法违纪有所减少;四是办案质量有所提高,执行效果显著,群体上访减少。
检查组认为,半年来,浙江、湖北各级法院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方;征求意见广泛,查摆问题深入、扎实;联系实际比较紧密,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苏泽林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程,必须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专项整改活动阶段性的工作将暂告段落,但许多问题不是通过一个活动就能够全部解决的,需要长期努力,要与先进性教育、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结合起来,立足长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