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民事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头内子弹存留25年 患者状告医院获赔27万
作者: 陈全慧    发布时间: 2005-12-21 16:57:40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刘清祥25年前被子弹射中头部,经市医院抢救后因脑内异物引起继发性癫痫病,25年后,他在省医院经手术取出头内子弹。刘清祥遂以第一家医院存在误诊为由,要求赔偿。日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刘清祥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慰抚金等共计人民币27.7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79年7月一天傍晚,商丘师范学院的学生刘清祥在打水回宿舍的路上突遭枪击昏迷,老师及同学当即将其送往部队卫生营抢救,次日早转入原商丘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商丘医院按刘清祥脑出血诊治三月余,刘出院。出院后,刘清祥被安排在河南省虞城县杜集镇崔油坊小学任教。一年后,刘清祥因脑内异物引起继发性癫痫病,发病时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同时伴随有全身上下肌肉快速抽搐,口吐白沫、翻白眼症状。由于疾病,刘清祥一直未婚,20多年来多方治疗未能治愈。随着病情加重,发病周期的缩短,刘清祥无法工作,只得申请病退。

    2004年12月,刘清祥在虞城县杜集镇卫生院进行病退人员常规身体检查,当进行头部CT检查时,发现脑内有金属异物存在,遂于同年12月15日入住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颞叶内异物,继发性癫痫。该院利用显微镜对刘清祥做了微创手术,将子弹和附着的肉芽取出。12月29日,刘清祥出院。

    原告刘清祥以当年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错误诊治,未及时发现原告脑内异物引起原告继发性癫痫病,给原告造成巨大痛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原告刘清祥与被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关系成立,刘清祥于25年前意外遭枪击头部中弹客观事实存在,原告刘清祥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虽然原告刘清祥的伤情是25年前发生,但被子弹击中引发癫痫病的原因是其在2004年12月体查时才发现,所以,刘清祥知道受侵害之日是2004年12月,至起诉之日2005年10月8日并未超过《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再者,即使适用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超时效,因《民法通则》是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根据新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原告刘清祥受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保护的起算点应为《民法通则》施行之日,至原告起诉之日也未超过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所以,被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刘清祥在商丘师范学院就读期间被子弹击中头部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该医院在治疗中应当根据原告当时昏迷及伤口形成等因素作进一步检查和细心诊断,同时依据当时被告的诊治设备完全有能力查清原告受伤原因及脑部中弹的情形,而该医院未能对其进行正确诊治,属重大过失医疗行为,从而导致原告患上继发性癫痫病,25年来不能正常工作,一直未婚,给原告肉体上、精神上造成巨大痛苦和折磨,应该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李金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尼日尔一遭奴役妇女胜诉 获赔千万西非法郎 ·医院失职致病人身亡 法院调解家属获赔十九万
·未保留术前照片致术后无法对比 美容院担责四成 ·粗心大夫输错液致患者皮肤过敏 患者获赔5千元
·雪灾压塌承租危房 百万损失仅获赔8万 ·员工犯罪受到惩罚 损害后果单位有责
·被指性骚扰女学生 男教师遭开除状告学校索赔违约金 ·热心助人心太粗 错将高锰酸钾当作止血药
·交通事故受伤致流产 准妈妈获赔精神抚慰5千元 ·电热水器夺走2命 厂家协议赔偿35万
一异地盗销摩托车团伙河南落法网 5名嫌犯受审
不满女方父母干涉婚姻 小伙上门报复杀人
女子疑遭前夫性骚扰 提煤气罐上门引爆报复
租售“盗版”光盘万余张 五名摊贩锒铛入狱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