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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专项整改执行工作见实效
作者:
谢红 王雯彬
发布时间:
2005-12-30 1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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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在全国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中,叙永法院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工作列入重改部门,成立院领导为组长的重改部门指导组,对执行工作进行指导整改,通过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改,执行工作呈现“四个实效”。
一、规范执行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开展自查执行不规范专项活动、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发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性,促进干警将整改活动内化为了“我要整改”。在近期开展的随机抽检执行案件活动中,抽查的30余件案件无一违反程序执行,案件从立案、送达、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款物的移交均手续齐备、程序合法、材料装订规范。 二、执行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 执结率低不能及时保证生效裁决的执行,是法院社会公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通过专项整改,执行案件执结率达79.75%,比去年同期的57.92%上升21.83%,执行兑现率达83.29%,创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施行“执行超时易人”制度社会反映良好,整改中执行案件凡收案后7日内,均按规定采取了第一次执行措施,违反规定超时未结案的2件案件,严格按制度进行了执行易人。 三、执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通过整改,公开透明执行工作程序,执行作风明显转变,实现有执行线索必查、接执行线索必到、有执行条件必执、执行款物移交必清,做到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得当、保证申请人权利及时、执行行为言行举止文明,改变了过去执行启动或案结群众反映到的不良现象。 四、执行技能明显提高 整改中,执行人员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加强执行技能的学习和提高,改变过去执行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不注重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社会生活新形势的被动执行局面。在近期开展的集中执行中,针对涉农执行案件,执行时以保护申请人财产权利为前提,大力崇尚生命价值的宣传,引导申请人理解执行中兼顾涉农被执行人生活的必要性,实施人性化执行;拓展执行线索的提供,如采取悬赏执行、发动村组织等多种形式提供执行线索,外围紧缩,内线涉防等,执行技能明显提高。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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